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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11日

一、资料

产品说明书、安全件关键元件或原材料一览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名称、安全认证证书编号)。

二、受检范围

抑制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电容器—电阻器的组件。这些元件将用于电子设备并跨接到电源线,且电源线之间的电压不超过50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或任一电源线与地之间的电压不超过25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频率不超过100Hz。

三、检验依据及项目

1.  检验依据:GB/T14472-1998《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2.  检验项目:0组(外观、电容量、电阻值、耐电压、绝缘电阻)、1A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引出端强度、耐焊接热、标志耐溶剂)、2组(稳态湿热)、3组(脉冲电压、耐久性)、6组(阻燃性)、7组(自燃性)。

四、试样

同一额定电压和小类的电容器100只,其中最大电容量46只,最小电容量46只,中间外壳尺寸电容器8只。

五、安全性能的评定

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0组允许1只样品不合格,但对Y类电容器不允许出现永久性短路失效;1A、2、3组,如果有一只样品不合格,允许用一新样品代替,重新进行全组试验,不允许再出现不合格品,对于Y类电容器不允许出现永久性短路失效;6、7、组不允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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