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09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部员工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杜绝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懈现象,保证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定如下:

1、项目部所有人员请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单,并写明家中座机及本人手机电话号码,按时返回工地并消假,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续假。无特殊情况不按期返回的按旷工处理,除扣发当天工资及奖金外,另考核该人每天100—200元。

2、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汽机、锅炉、电仪、燃料、安全、综合办公室)请假及外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

3、员工请假及外出,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协职工请假经李军审核后经专业班长批准,并报项目经理认可后方可离开。

4、所有人员无故不上班1至2次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奖金,视情况给予处分。

5、旷工3天以上者,项目部有权将该员工退回公司,外协职工预以清退。

6、早退者罚款10元,累计者罚款翻倍。

7、中间遛号者罚款10元,累计者罚款翻倍。

8、所有职工不得酗酒闹事,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以50—1000元罚款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项目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是请假制度的管理人员,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监督与考核。

10、以上罚款在收到罚款通知后三天内交至综合办公室,否则在工资中加倍扣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