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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9日

1、工程概况
1.1该工程起于新建乔家变至到保风电场升压站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度23.450km。
导线由乔家变至j6(18993)采用2xLGJ-240钢芯铝绞线,J6至到保风电场升压站(23450)采用1XLGJ-24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乔家变至J6采用两根OPGW(24芯)光缆,J6至到保风电场升压站一根为GJ-80镀锌钢绞线,另一根为OPGW(24芯)光缆。
1.2本工程测量以乔家变220KV出线架构为起点,向到保风电场升压站作为前进方向,线路转角以此方向来确定左转或右转。现场所定塔位桩位桩号,施工时,塔号应与桩号相对应。
1.3本线路交叉跨越48处,其中跨66kv高压线路2处,跨10kv高压线路20处,kua380V配电线路14处,跨通讯线路3处,跨铁路一处,跨高速公路5处,跨公路3处。
1.4导线采用防振锤加预绞丝式护线条联合防振。
基础采用浇台阶式基础,砼为C20型号,总量5199m3。
铁塔采用转角干字型铁塔和直线猫头型铁塔两种,共计63基铁塔。
2、监理细则及措施
2.1质量控制
2.1.1对主要材料(铁塔、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等)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审查材料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及到达现场材料的检验。
    对施工承包商报的《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及《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签署监理审查意见。
2.1.2对水泥、砂石及基础钢材(包括接地装置)的质量,检查供货单位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及施工承包商帛检复试报告。
2.1.3把好材料进场验收的质量和数量关,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出厂合格证明等),并检查施工承包商的验收记录。对检查出不符合设计图纸规格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承包商填报《主要工程材料质量问题统计表》,监理对处理方法与结果表示认可或提出监理意见。
2.1.4对材料储存、保管与发放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造成质量下降或散失。
2.1.5对分包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有关许可证、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会同在《分包商资质报审表》上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分包的意见。
2.1.6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其要点是质量保证体系,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工机具、质量标准等)后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上由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2.1.7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审查(包括对施工质量的保证、施工安全可靠及技术的先进性等)后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2.1.8对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特殊工种人员统计表》及《主要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结果统计表》进行审查认可。
2.1.9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承包商及项目法人)如提出设计修改、变更、材料代用等,都应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或《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单位及设计承包商审查或签证同意。重大的设计修改应经项目法人批准。
2.1.10审查施工承包商编报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技术要求和《送变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参考附录A。
2.1.11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进行质量检查的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2.1.12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应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考表见附录B。
2.1.13各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查方法及评定标准,综合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投产达标有关施工质量考核要求见附录C。
2.1.14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发现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在《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监理意见,并附《监理验收缺陷汇总单》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整改后,施工承包商填报《整改报验单》,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最后报请项目法人进行竣工验收。
2.1.15审查施工承包商的竣工资料内容一般可按附录D所列目录检查。
2.1.16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由施工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经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分析研究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分别经设计承包商、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承包商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查报验表》经监理单位查验认可。
2.1.1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承包商整改无效时,总监理师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17.1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施工。
2.1.17.2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2.1.17.3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机具设备有问题。
2.1.17.4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
2.1.17.5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1.17.6发现不合格项目及质量问题整改不利。
2.1.17.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1.18对停工的工程需要复工时,施工承包商应填报《复工申请表》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2.1.19正式竣工验收:
2.1.19.1竣工验收报验条件:
   •施工承包商已进行了总体工程预验收;
   •施工承包商已按消缺方案对工程缺陷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
   •竣工验收资料已全部整理准备齐全(签证齐全、编目齐全);
   •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通道障碍处理完毕。
    如符合以上条件,施工承包商可填写《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审核,然后报项目法人审批。
2.1.19.2验评办法:
   •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质监中心站、监理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运行单位共同参加。
   •检查验收分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现场检查;
   •质量检验和评定按GBJ233—9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原水电部82年(60)号文颁发《架空线路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评级标准及检查方法》进行。
   •线路经竣工验收质量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规范、标准、质监中心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评定、项目法人、运行、监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2.2进度控制
2.2.1对施工承包商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是否符合下列开工条件;
2.2.1.1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已审批;
2.2.1.2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
2.2.1.3劳动办安排就绪并已进场;
2.2.1.4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
2.2.1.5开工所需的材料、机具已经进场;
2.2.1.6资金已落实;
2.2.1.7开工许可手续办妥。要求施工承包商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三份)交现场监理审核,并经总监理师签署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后方可开工。
2.2.2根据项目法人的进度计划安排,编制“施工一级进度网络计划报审表”(网络图例见附表录E)
2.2.3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二级进度网络计划(分部工程进度横道图)”是否满足整个工程工期要求,要求施工承包商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和《工程施工月报表》,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签证。
2.2.4在监理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进度记录,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分部、分项、单项工程的工期按计划实现。
2.2.5以动态控制原则对计划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比较发现有提前或拖期情况时,要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情况会同施工承包商研究措施制定工期调整方案,确保总工期不变。
2.2.6各分部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2.2.6.1基础阶段
•基础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已审批,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基础施工工艺”的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施工图纸已会审,核查施工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4)劳动力安排就绪并进场,核查劳动力的配置是否到位;
(5)开工所需的材料、机具已进场,核查进入现场的材料(地脚螺栓、钢筋、砂、石、水泥等)能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机具的配置是否合理;
(6)检查基础阶段施工资金是否真正到位;
(7)开工许可手续已办妥,核查开工许可证件(复印件)。
•及时组织对已完基础的中间验收工作。
2.2.6.2立塔阶段。
•立塔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铁塔组立施工工艺措施”的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核查施工图纸是否已到齐并已会审;
(4)核查铁塔组立工程劳动力安排配置是否到位;
(5)核查立塔机具是否进场;
(6)核查施工承包商的塔材支抵现场后是否采取了防止塔材散失措施;
(7)核查立塔阶段施工用资金是否真正到位;
(8)地方关系是否已疏通具备开工条件。
•及时组织对已完铁塔的中间验收工作。
2.2.6.3架线阶段
•架线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1)《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已审批;
(2)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架线施工工艺设计”进度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3)施工图纸是否已到齐并已会审;
(4)核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已完成对架线通道和障碍物的清理,保证放线工作顺利展开;
(5)核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已及时协调完成对有关跨越电力线的停电、封航、封路及重要跨越措施的落实;
(6)核查架线劳动力的配置是否到位;
(7)核查张力放线机具是否已进场,张力放线配套机具是否完备。
•及时组织对已完架线工程的中间验收工作。
2.3安全控制
2.3.1开工前对施工合同措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并签署检查意见《施工合同安全检查表》。
2.3.2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2.3.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2.3.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督促施工承包商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2.3.5监督施工承包商对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定期试验和更换,施工机械定期保养。
3、监理方法
3.1监理人员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提供项目法人满意服务为宗旨,用一流的管理,为项目法人谋求一流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投资效益。
3.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定额、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定和合同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3.3深入分析监理目标,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认真严谨地执行工作计划,不断对比改进提高。
3.4对于安全、质量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做到五个坚持:
3.4.1坚持没有施工技术措施不准施工;
3.4.2坚持现场无安全措施不施工;
3.4.3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器材、半成品、成品不得用于工程;
3.4.4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3.4.5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3.5现场监理以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查为主,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序进行跟踪旁站监理。
3.6各项监理记录及时填写,并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7各项监理文件资料随时整理分卷存放,以便查阅,工程竣工及时整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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