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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自检巡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03日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监察力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 操作人员负责公司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三、 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五、 防雷操作人员,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六、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七、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八、 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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