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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仓库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05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部仓库保管员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部仓库保管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物资部仓库保管员在公司物资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物资部仓库保管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仓库保管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物资部仓库保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物资部仓库保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防火管理
3.4.1 仓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条例,必须熟悉各种灭火器的性能的使用方法。库区内配备的主要消防设施,消防器具应妥善保管,固定存放,禁止任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3.4.2 库区范围内严格管理火种、火源,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危险品、易燃品”等标志。
3.4.3 在库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如电焊、气焊切割等),要严加管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完毕后,即应检查现场,彻底消灭明火残迹,防止死灰复燃。
3.4.4 必须保证库房两侧楼梯口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库房出入口处堆放笨重或超高物,以防火灾发生时堵塞道路。
3.4.5 库区场地严禁堆放燃油、杂草、柴火等易燃物品。仓库总闸、保险装置应安装在库外,每个仓库安装电源分闸,工作人员离库时应随时拉闸,注意仓库内的电器设备用线路的维护检修,一旦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5 防盗管理
3.5.1 仓库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各自的仓库钥匙,丢失遗落,应立即报告处理。
3.5.2 仓库人员下班前应巡查库房,锁闭门窗,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3.5.3 如非必要,不能擅自让领料人员进入库房。外来联系工作、参观学习人员,不能在库区逗留。
3.6 防爆管理
3.6.1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物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3.6.2 性质不稳定,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化工易燃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并严禁与机电、仪表等物资同库存放。
3.6.3 油化库要安装防爆灯具,应保持设备、容器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密闭性,防止危险物品渗漏,及时消除遗留在地上的危险物品,发现容器渗漏及时处理。
3.7 物资的质量验收和产品加工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公司,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3.8 经常深入仓库,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并及时提出或制定防范措施。
3.9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3.10 负责组织对采购回的福利物资进行质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要拒绝收货和验收签字,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11 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3.12 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物资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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