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气车间物资领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30日

为规范车间物资管理。明确职责,减少错漏,避免物资浪费,对车间物资的领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仓库物资领用规定
1.电气物资在领用前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
2.公司仓库电气物资出库及领用审批权仅限于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物资出库及领用必须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未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签字,严禁私自领用。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经车间副主任或车间主任电话同意、确认。
3.公司仓库物资出库手续的办理仅限于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综合管理员应严格根据车间计划情况领用物资,超计划物资领用要严格审查。
4.车间综合管理员要定期检查车间已出库物资领用情况,库存物资种类、数量、消耗及存放地点,并于每月25日书面向车间领导通报。
二、车间库存物资领用规定
1.车间库存物资领用必须由班长签字,详细注明用途、数量,报分管主任批准,方可领用。2000元以上物资领用由车间主任批准。
2.车间工器具、备件、设备等的借用期限为一周。借用期满后应办理相应领用、续用、归还手续。
3.车间备件库钥匙共2把,分别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车间值班人员保管。正常上班期间未经综合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夜间或综合管理员不在公司的情况下确需领用临时物资,领用人应通知车间值班人员,由车间值班人员与综合管理员联系,综合管理员如有实际情况不能到达公司时,综合管理员可授权车间值班人员代为出库,领用情况必须在临时领用记录本上签字,次日再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4.综合管理员应定期(每月末)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