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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3日

一、总则
        1、 实施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2、 安全教育工作由安全监察室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接受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
        3、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基础知识。
        4、 安全教育要做到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严格要求,经常化、制度化,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公司所属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员是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组织、主持者。
        5、 安规考试是检查和促进安全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安全教育的种类、范围和内容
        1、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①新人员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和各班值负责落实。
        ②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本企业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安全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③部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安全规定,现场安全情况和要求,工作的安全标准等。
        ④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制度、岗位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的使用,工作的安全标准等。
        2、 换岗安全教育:单位内部岗位调动换岗的人员由接受部门负责二级教育,接受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①外单位来厂实习人员进入现场前由公司安全员组织安全学习,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实习。
        ②对来厂参观人员,接待部门要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对参观中的安全应有专人负责。
        4、职工复工安全教育:
        ①脱产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回原岗位工作时,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②脱产六个月至一年以内,由部门、班组分别进行安全教育,经部门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③脱产一年以上需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部门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④外借人员、临时工分别由使用部门和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其工作的安全责任。
        5、日常安全教育:
        ①坚持固定的安全日活动,结合实际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不安全现象,制定防范措施。
        ②坚持两会(班前、班后),讲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分析总结当天安全生产情况。
        ③做好节假日和特殊条件、环境的安全教育。
        三、安规考试
        1、 年度安规考试:凡我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的工人(含合同工、长期临时工)、技术人员、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和管理干部,每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定期安规考试,年度安规考试安排在年初进行。
        ①工程部门的专责技术人员、工程师和领导由安监人员统一组织考试。
        ②各部门所属生产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由本部门领导和安全员组织,并将考卷和成绩报送安全专责,安监人员对各部门试题的份量、重点可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有权抽查各部门的安规考试。
        ③年度安规考试一律采取闭卷形式,对在考场舞弊者按不合格处理。考试成绩以100分记,97-100分为优秀,94-96为良好,90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下岗学习后再补考,直至合格后才能上岗。
        ④因工作或外出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及时安排考试。各单位参考人员应达到应考人数的100%。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不合格处理,仍不参加补考将加重惩罚。各部门进行安规考试后应填写《年度安规考试统计表》。
        2、 临时性安规考试:
        ①新参加工作人员入公司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工人员须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③外来实习人员由接待单位组织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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