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新设备设施安装、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2月07日

1.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设施安装、验收、报废、拆除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检维修设备设施等。

3.职责

1、车间及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负责提供设备设施的购买、报废需求;

2、生产部负责对需求进行审核,并负责对新设备的购买及报废设备的处理;

3、生产部、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

4、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

5、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原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

4.控制程序

1、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安装、验收

1.1 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

车间及设备设施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新增设备,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评估后,确定需增加相应设备、设施,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经公司同意后,由采购部进行设备设施的采购。

1.2 新增设备设施的安装

新设备进单位后,由车间(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供应商共同开箱、安装调试,并保证施工安装的质量。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1.3 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

1.3.1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共同验证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

1.3.2 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处理。重新进行调试后方能移交使用部门。

1.3.3 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交生产部归档管理。

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拆除

2.1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申请单位填写《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申请表》:

2.1.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1.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2.1.3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腐蚀过甚,绝缘老化,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2.1.4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2.1.5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2 旧设备设施的报废

2.2.1 生产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将鉴定与评估意见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一并上报,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

2.2.2 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2.2.3 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在相应的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

2.3 旧设备设施的拆除

2.3.1 旧设备设施批准报废后,首先由生产部、生产部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车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2.3.2 凡拆除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用水和空气置换,直至清洗干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拆除。

2.3.3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及清洗产生的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以免产生环境污染。

2.3.4 旧设备设施使用部门与接收单位要填移交清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