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4 依据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对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危险点合格或不合格。
3.5.3.5 风险点等级的判定:
a) 四级风险点/蓝颜色标示:应同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评分在 69 分以下,固有风险等级为四级的;
b) 三级风险点/黄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最高评分为 70 分~159 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的;
c) 二级风险点/橙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最高评分为 160 分~320 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二级的;
d) 一级风险点/红颜色标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 检查表法》判定为不合格、或(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法)评分超过 320 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一级的;
e) 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风险点级别判定,填写附录 D 表 D。
3.5.3.6 重大风险的确定:一级风险点为重大风险。
3.6 风险控制措施
3.6.1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回避风险、应急措施等。
3.6.2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安全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管理措施等。
3.6.3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3.6.3.1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
a) 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
b) 标志、警告和(或)其他管理控制措施;
c) 安全培训措施;
d) 应急处置措施;
e) 个体防护措施。
3.6.3.2 风险点的控制措施:
a) 对于一级风险点,应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b) 对于二级及其以下风险点应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c) 不同级别的风险点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3.6.4 风险控制措施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a) 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b) 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c) 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d) 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3.7 风险分级管控
3.7.1 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分级管控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个管控层级。公司及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均须落实管控责任,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要求如下:
a) 一级风险(红色风险)点: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级进行管控。
b) 二级风险(橙色风险)点:较大风险,必须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车间级进行管控。
c) 三级风险(黄色风险)点:一般风险,需要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班组级进行管控。
d) 四级风险(蓝色风险)点:低风险,需要管控。公司和主管安全部门要及时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由岗位级进行管控。
3.7.2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各部门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 B 表 B3 和附录 C 表 C3),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3.7.3 风险告知
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安全管理要点标识牌,标明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管控措施、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
4 文件管理
安全管理部结合实际编制并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点统计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建档管理。
5 分级管控的实施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以下方面应有所改进:
a) 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b) 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c) 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d) 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e) 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f) 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6 持续改进
6.1 体系评审
总经理组织每年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特殊情况时应根据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6.2 体系更新
6.2.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频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两个体系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当危险点在产品结构、规模、人员数量、产能、设备、工艺(工序)技术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6.2.2 风险信息的更新
公司各部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a) 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改变;
b)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c)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d) 生产工艺技术或专用设备发生较大改变;
e) 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四新活动;
f)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调整。
6.3 沟通
6.3.1 各岗位人员发现风险信息有所变化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时,保卫科或其他联系部门应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以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
6.3.2 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