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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副主任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15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财务部副主任对本部门的财务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副主任对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财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编制公司财务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财务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完善。
3.4 负责制定和落实财务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控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基建活动中资金运营情况;建立健全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遵守国家财政、税务和会计法规,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安全。
3.5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6 组织、管理和监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凭证稽核、承兑汇票管理、FMIS持续改进、银行调节表、货币资金盘点、会计制度完善整理、会计差错考核、定期内部问题搜集整理等工作的开展。
3.6 参加公司组织的“两措”计划、更新改造、新改建项目的审定会议,负责提出资金费用落实方案。
3.7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急需的资金和物资的供应。
3.8 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工作。
3.9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3.10 参加有关财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3.11 由于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没有保障,造成事故者,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财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财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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