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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21日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治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合理化建议内容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专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具体内容包括:
 2.1 有关安全工作质量的提高方面;
 2.2 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改进方面;
 2.3 有关安全管理创新方面;
2.5 有关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方面;
2.6 有关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2.7 有关提高职工素质培训方面;
 2.8 其他有利于安全建设方面等。
3、合理化建议申报
3.1在突出每年五月“合理化建议月”活动的同时,常年不懈地坚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3.2合理化建议采取逐级申报评审的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合理化建议评审。
3.3合理化建议分五个级别评审(见后款)。通过二级单位评审达到三、四、五级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在公司内部进行奖励并报公司备案; 达到一、二级奖励等级的合理化建议,每两年向集团总公司申报一次。
4、合理化建议评审
4.1公司安全生产小组每年对申报的建议进行整理分类,提出初审意见。
4.2公司评审组根据初审意见进行考察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3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进行审定并授权奖励。
5、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原则和标准
 5.1每项合理化建议必须经过考察、评审、鉴定,一般经半年以上实践应用并取得成效的方能获得奖励。
 5.2合理化建议奖励标准
 5.2.1可计算出直接经济效益(管理类可计算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年创价值
奖励金额
荣誉奖
100万元以上
3000元~5000元
证书
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
2000元~3000元
证书
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
1000元~2000元
证书
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
500元~1000元
表扬
1万元以下
500元以下
表扬
5.2.2对于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打分评出五个等级:
a、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       35分
   解决重要问题       2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     15分
   解决一般问题        5分
b、应用范围 
   应用于全公司            20分
   应用于公司同类型单位    15分
   应用于某一单位          10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          5分
c、进步水平
 全国范围内先进水平      40分
 全省范围内先进水平      30分
 本企业内先进水平        20分
 个别单位内先进水平      10分 
算出上述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按如下对应标准确定奖励等级,对应颁奖:
奖励等级   总分数
一   85~100
二   70~84
三   55~69
四   40~54
五   25~39
5.3对合理化建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5.4合理化建议奖励资金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经生产部和财务部核定,进入本单位生产成本。
6、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6.1评审组织对经过初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全面论证,并在合理化建议表上明确签署是否采纳、实施的意见。
6.2对确定采纳并能及时组织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出落实合理化建议的途径,提交安全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提倡“自提建议自实施”的原则,凡是在职权范围内有能力组织实施的建议,可自行组织实施,超出职权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可报上级评审组织审议和实施。
6.3对有采纳价值,但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合理化建议,交建议提出人进一步完善,或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完善。
6.4对有采纳价值,但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建立储备档案,待条件成熟后提交实施。
6.5对没有实施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签署意见后归档。
6.6员工所提合理化建议无论是否采纳,都要给予明确的答复。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建议提出后的二个月,重大建议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6.7建议实施完成后,评审组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建议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鉴定,并形成结论性意见。重大合理化建议项目可召开成果鉴定会。
7、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
7.1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评审组。评审组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建议的考察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宣传征集主题、建议整理、分类考察、组织评审、筹备奖励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7.2安全生产小组、生产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合理化建议的主攻方向,组织或督促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实施,参与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的效果考察与鉴定。
7.3财务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成果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进行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办理奖励资金进入成本的手续。
7.4公司参与合理化建议的考察与鉴定,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奖励资金的审批。
7.5公司合理化建议小组负责本单位达到三、四、五级及储备合理化建议的征集、考察、评审、实施、奖励和一、二级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工作。
8、其他规定
8.1不重复申报奖励。一条合理化建议如申报专利或已获公司其他奖项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评审,对于价值很高且经评审组一致同意评审的建议奖励,只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
8.2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应向一线职工和管理技术人员倾斜。
8.3凡属本职工作内应尽职责,不应视为合理化建议。但虽与本职工作相关联,创新内容多的,采用见效后可按本办法奖励。
8.4集体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明确主提议人、附议人,关系不大的人员不应列入。建议奖金按各人在其中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8.5作为储备建议,在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予以奖励,储备建议项目投入应用后,评定相应奖励等级增发奖金时,剔除已发奖金。
9、附则
9.1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盛达机械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9.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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