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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17日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 考核内容
施工现场应制定工期内的总目标和分段即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安全目标,并将责任进行分解,依据不同阶段、不同责任人和不同的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国家要求及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合格率、优良率、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率、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率情况);
3、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达标或创优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4、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持证上岗率、设备完好率、检查合格率等)
5、安全创优目标(确定工程创优的级别:合格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
1、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4、项目部各级管理工作人员、作业班组长等按各自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5、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实施与考核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根据上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各级考核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并应确保能认真、及时、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4、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负责、检查。
5、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6、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化
1、每月20日按要求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考核记录存入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XXXX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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