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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岗位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27日

1. 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开车。
2. 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 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工具台上不得放杂物。
4. 先开抽风机后开车,开车后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5. 机床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进行。
6. 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7. 锯木料时,圆盘锯应装有锲片、保护罩,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8. 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9. 加工薄料、小料时,要用辅助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0. 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11. 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12.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设备自行停车,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刹车,停车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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