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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3日

一、 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二、 楼板、过梁、砼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三、 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四、 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
五、 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场保管。
六、 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七、 各种电器器件必须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
八、 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
九、 铝合金成品应进行特殊保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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