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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盖板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4日

1. 管理内容及要求
⑴ 本制度所指防护盖板系指厂区范围内的地沟、管沟、电缆沟盖板,各类贮槽顶部入孔盖板,上水阀门井盖板、下水管道检查井盖板、各污水井盖板、设备水平入孔或检查孔盖板、车间沉淀池盖板、吊装孔盖板等。
⑵ 各类防护盖板均应固定牢靠,便于起吊。
⑶ 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改工程,对各类防护盖板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⑷ 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擅自移动,拆除或损坏各类防护盖板。如确因施工需要要临时拆除或移动防护盖板,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设置临时防护桩杆,悬挂警示灯,警示绳等同时设置警示牌,待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恢复防护盖板,并拆除临时警示标志。
⑸ 各类设备的防护盖板及检查孔、观察孔在运行中严禁打开,因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需打开时,应采取防范措施,检查完毕,应随时盖上。
⑹ 各类防护盖板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应将其列为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若发现缺损现象,应按隐患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 检查与考核制度
⑴ 各部门领导、安全员应随时检查防护盖板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⑵ 安全技术处不定期检查,须更换盖板有动力车间或基建科负责实施。
⑶ 擅自损坏移动防护板者,设计管理不到位者,整改不及时者,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条款予以处理,造成后果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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