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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单位教育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3日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提升企业整体综合安全素质和能力,保障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内容、类别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黔中爆破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
        3.2  公司负责对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员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3.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考核。
        4  管理要求
        4.1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4.1.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意义、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形势、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和企业安全文化理念等。
        4.1.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
        4.1.3  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
        包括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理论知识和各专业技术安全理论知识、职业卫生知识等。
        4.1.4  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教育
        包括岗位应知教育和应会,岗位技能操练等。
        4.1.5  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
        包括学习先进安全工作经验,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危害预防和应急技能演练等。
        4.1.6   现代安全管理教育
        包括学习安全系统工程、人机工程、安全心理学及劳动生理学等知识。
        4.2  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4.2.1  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安全生产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重点进行安全思想政治和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完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爆破企业新员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4.2.2  在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4.2.2.1  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考试,百分制考核,考试不合格(不满80分)者不准上岗。
        4.2.2.2  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岗位、分专业、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4.2.2.3  借助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班后会、安全生产月、岗位技能操练、应急演练等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2.3  特殊教育培训
        4.2.3.1  员工工种改变,必须经过转(换)岗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重点进行岗位危险因素识别、岗位安全要点、岗位技能操练教育培训等。
        4.2.3.2  员工复工,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必须经过重新上岗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重点进行岗位应知教育和应会教育,岗位技能操练教育培训等。。
        4.2.3.3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参加国家和行业进行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4.2.4  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经营、储运、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所有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5  脱产培训或进修再教育
        上级组织各专业脱产培训,或公司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进修再教育等,由人力资源部门做好登记,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教育单位学习制度。
        4.3  相关要求
        4.3.1  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列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4.3.2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效果化,防止形式化。
        4.3.3  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在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应注重实效,组织部门要提前安排专人编制教材,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4.3.4  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将教案、试卷、记录等存档,设专人管理。
        4.3.5  安全教育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4.3.6  参加教育培训者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培训纪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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