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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评价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一、项目工程经理部应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同时,每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并将月度安全总结 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另外公司第季度要进行一次季报全面安全生产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送所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
        二、公司安全 管理中心质安处(科)每月定期对所辖范围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总结与评价,并将总结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公司安监办。
        三、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对公司所属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送达安监办。
        四、安监办每月对各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总结,并对各部门 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安全生产安监部。
        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评价具体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逐条列出。
        3、本工程安全管理难点、特点,。
        4、本工程所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手段及效果。
        5、本工程安全资金投入。
        6、本工程安全事故损失(包括无工伤事故)。应详细列出事故损失的子项及金额。
        7、有无发生投诉情况(安全文明方面),投诉内容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8、本工程在各级、历次检查中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台帐及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单。
        9、安全生产大事记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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