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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6日

1、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总的组织与指挥。
        2、监理部,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工程建设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全过程监理。
        3、建设单位负责现场的施工总平面管理,力能主干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保卫以及防台防汛等方面的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单位”)。
        4、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主持召开各承包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承包商)参加的工程施工协调会议,各承包商应按时参加,会后应共同执行工程施工协调会有关纪要和决议。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
           施工协调会议内容如下:
        4.1布置工程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4.2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合同规定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施工网络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顺利执行。
        4.3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4.4检查与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5协调工程建设内部条件问题(材料、设计、设备、资金)。
        4.6 现场各施工承包商的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借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各施工承包商应予协助,有关费用按双方的分包合同或协议执行。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5、有关施工计划及报表
        5.1各施工承包商应于每月25日、每年12月25日提供月、年基建统计报表及各类工程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业主。
        5.2各施工承包商应按月提供质量月报(包括每月验评项目及每季度混凝土生产水平统计评定情况)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
        5.3各施工承包商按年(每年12月25日)、月(当月25日)提供其下一个年、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5.4有关年度计划、月计划编制内容及报送要求见“进度管理”相关规定。
        6、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
        6.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干线称力能主干线。
        6.2力能主干线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6.3各施工承包商使用力能需与上述主干线联接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在办理有关协议后,由建设单位进行联接(也可在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承包商予以联接)。施工承包商如不办理手续乱接,建设单位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施工单位送一份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申请表给监理单位备案。
        6.4建设单位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有关施工承包商以利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
        7、进入电厂生产区域的作业管理
        7.1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电厂有关规程办理安全生产工作票并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7.2建设单位应协助有关施工承包商办理有关手续,以利工程施工。
        7.3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工作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工作完工后应工完料净,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
        7.4在电厂生产区域作业或需与电厂系统连接时,如发现系统隔绝后剩余介质无法放尽等事宜,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设备管理部联系电厂生产部门采取措施。施工承包商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联系电厂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情况除外)。严禁非电厂生产人员私自操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消防管理规定另见有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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