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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舶来主义”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11日

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历久弥新,其核心是在“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的基础上“占有,挑选”,取其精华,为我所用。这对如何借鉴、继承优秀的东西无疑具有很高的指导价值。然而,在当前某些单位的消防工作中,只管“拿来”,不加分析研究,或者说,只“占有”,不“挑选”,乱“抄袭”,此不妨谓之“舶来主义”。
      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来说,它既是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软件”,又是检查中必须查看的“硬件”。到了A单位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非常详尽,从消防教育、培训到防火检查、巡查,从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到用火用电规定等等,无所不包,煞是全面。一个制度下来,少说也有几千字。再到B单位、C单位一看,制度同样全面、详尽,给人的感觉是现在的单位的确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了。可等你定下神来仔细瞧瞧制度的内容,方知事实并不尽然。原来,这几个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相同,最大的差别是单位名称不同,内容则是漏洞百出,比如没有锅炉的单位要考锅炉操作上岗证,没有应急照明灯的还要每天巡查应急照明……
   
      原来是消防部门为促使各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印发了一份比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式样以供参照、借鉴。结果,到了单位里,“照样画葫芦”,添上个单位名,就万事大吉。至于切不切合实际,是否能落实,则不管不问、抛之脑后。这是典型、生动的“舶来主义”。
   
      这倒令人想到了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一个寓言故事———“天下第一裙”:很久以前,一个裁缝做成了一款非常漂亮的裙子,穿到街上后,引起了骚动,交通阻塞了,连车马都停下来鸣嘶。消息不胫而走,城里姑娘们,都赶来订制“天下第一裙”。而裁缝呢,认为这“天下第一裙”放之四海而皆准,只要顾客上门,也不管人家窄肩还是肥臀,细高还是五短,统统一个款式。如同一个安全制度并不能适合所有的单位一样,一个款式的裙子穿在了不同人的身上,其情形可想而知。
   
      以制造火药起家的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美国杜邦公司,已经有200年的历史,其安全管理工作就做得非常细致,而不是照抄别人的经验。比如1812年杜邦公司曾经规定,马蹄得用棉布包着,以防铁钉碰到火药引起明火。如此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抓安全就得多一点深入,少一点应付;多一点落实,少一点形式主义。而国内一起起安全生产事故更是以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工作来不得丝毫麻痹、侥幸与应付,否则,更大的灾难定会接踵而至。我们深切期待,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别再出现囫囵吞枣、脱离实际的“舶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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