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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开启新征程

作者:柴伟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其中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是安全生产工作迈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行动纲领。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精髓要义,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响应新时代呼唤,奋力开启安全发展新征程,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贡献。

★强化政治责任,展现勇于担当安全发展使命的新面貌

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吉林省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个意味着”“五个时代”蕴含的深刻意义,找准新方位,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安全和健康的需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消除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补短板,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以昂扬的姿态迎接新时代、走进新时代、融入新时代。

★延续向好态势,力争取得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新成效

时下正值年终岁末,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压力增大,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一些地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就必须从正在做的事情入手,在做实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隐患排查治理没有终点。实践表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方式。应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到年底,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注重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常态化措施。驰而不息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重遏制、严执法、强问责”,严厉打击、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真查、真改、真停、真关闭,以严格执法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反弹和“翘尾”,巩固年初以来稳定向好的态势,为开启新征程开好头、起好步。

★顺应时代要求,谋求全力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新作为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未来安全发展的宏伟蓝图,要真正使之成为现实,必须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安全和健康的需要,着力找差距、补短板,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一个大的飞跃。

厉行依法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战略部署,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用法治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执法不严,问责不严,是当前执法环境的一个显著特点,一些监管部门、政府和企业普遍存在“宽、松、软、虚”的“乱象”,直接导致执法效率下降,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我们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健全完善集“预防、惩治、监督、保障”于一体的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地方技术标准,促进法规标准的衔接融合。加快实施信息化监管、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危化品安全提升、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现代技术,提高企业危险工序和岗位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新格局。牢牢把握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助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阔视野、拓展思维,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全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安全监管到了认真履责的新阶段,从抓好风险源头防控,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重落实、严执法、强问责,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要认真履责,政府要认真履责,行业要认真履责,社会各界、包括中介机构等都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这也是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各类单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强化群团组织等社会监督责任落实,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深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全领域全覆盖专项整治。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和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为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找准新方位,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稳步推进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着力发现、研究、破解仍然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职责不明、体制不顺等问题。明确安监系统内部事权关系和职责定位,做到依法履责、各负其责。出台《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事故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甚至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要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就要做到严管重罚。要突出重点时间和敏感时期,结合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突出春节、全国“两会”、汛期、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驰而不息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公安、环保、交通、安监等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作为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还要以尘毒危害因素和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工作。

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发展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安全基础之上,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公益宣传、技能培训、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各地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文化主题长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统筹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强化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行政执法序列。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在五大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进“五个一”工程,即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省)。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矿山透水4个区域性应急基地和27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做到“一人一卡、一岗一卡”。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配备高精尖装备,进一步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关键时刻真正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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