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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危险的辩证关系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1日

   “危险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本人认为有关“安全”与“危险”关系的辩析,对我们今后的安全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便摘录了一些精华,与大家共同探讨:
  没有危险就谈不上有安全,安全工作的前提就是因为有危险的存在;
  安全与危险是矛盾的统一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安全本身就是一种危险度,只不过是一种未超过允许限度的危险.
  危险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是指危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如果危险未超过我们允许的限度,我们视为这种危险是可以接受的,是安全的;
  既然危险是绝对的,就要求各级领导能够警钟长鸣,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将安全工作当成日常工作,切不可用突出式或运动式的方法抓安全生产工作;
  有的领导讲起生产和经济工作来是一套一套的十分内行,但讲起安全工作来就不那么内行,甚至连自己的肩负的安全职责都不知道,更谈不上去怎么履行这些职责;
  安全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化管理,这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安全科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专业,既然是一门科学,就应该有它自己的客观规律,安全工作者只要按照安全科学的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要按照安全科学规律办事,就得懂安全科学,许多企业领导都明白,财务、生产、设备等部门需要专业人员,唯独不太清楚安全工作也是一个独立专业,安全部门也需要安全专业人员。
  经济的高速发展与事故的高发生率没有必然联系。当然,事故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不能说生产发展了、经济发展了就必然会多发生事故。事故的高发率是生产经营的危险和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结果,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的不安全行为有:1、违章指挥(管理层)、2、违章作业(从业者);物的不安全状态有:1、作业环境恶劣、2、设备陈旧、没有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只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早有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是生产的保证,没有安全根本无法正常工作,正常生产无法保证,经济发展也将成为空谈。
  怎么才能做到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把事故降下来呢?
  控制事故的手段很多,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应该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安全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只有培训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制止和制裁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章和违法行为。
  3、要舍得投入,大力采用先进安全科学技术,尽力消除和控制危险源,把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技术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
  4、落实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对本主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全责,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5、应尽快建立健全应急求援体系。搞好安全工作,一方面是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另一方面是一旦事故发生了,怎么进行紧急处置,使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至最小,后者就是应急管理问题。
  我国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很薄弱。很多企业既没有应急组织和专业队伍,也缺乏应急设备,更没有事故应急预案,这是很危险的。没有可行的应急求援预案,会把事故的危害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求援组织和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求援设备,编制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努力把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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