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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安全为何不与现行法律同步

作者:未央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笔者在网上了解到,我国现阶段还没进入“依法治安全”阶段,而“为安全立法”才是当前的重点。“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这是政府红头文件上的权威说法。细读该文,方知我国实现依法治安全的行政目标,其最短期限距今还有5年。但是,仅以笔者所知,我国在安全方面有许多专门的法律法规、国标行标早已施行,还有不少与安全相关的法律可以遵循,就连最晚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也施行了两年。怎么能说要到2010年后才初步建成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系列正式施行的法律法规,不能成为治理之据,岂不是徒法枉法;如果政府的行政规划与国家法律的施行难以同步,不妨在法律中,也像“施行日期”那样,规定一个“宣传期”,将其法定在施行之日前,以消除公民有法不依的错觉,避免行政管理机关养成有法不依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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