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征稿启事

作者:大赛组委会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音乐家协会决定共同开展“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活动。为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文艺工作者广泛参与创作安全题材歌曲,本次大赛活动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参赛作品,聘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明星歌手,将优秀参赛歌曲录制唱片、视盘,发送到各地、各行业基层单位,广泛传唱,并于2005年6月在京隆重举行颁奖晚会。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主题,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2、参赛歌词应凝练、通俗,歌曲应具有优美、流畅的旋律,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欣赏性,易于传唱。

  3、作品要求是2002年以来创作的。

  4、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均可,每首歌曲长度在4分钟以内。

  5、参赛作品可以是歌词,也可以连带谱曲,尤为欢迎录制好的CD、VCD作品参赛。

  二、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评选出的金、银、铜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奖牌。

  具体奖项为:金奖3个,各奖10000元;银奖6个,各奖5000元;铜奖12个,各奖3000元;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歌曲并将汇编出版。

  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本活动组委会均可无偿使用。

  三、参赛方式

  1.有关本次大赛背景资料可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和新浪网(www.sina.com)上查阅。

  2、已录制为大1/2录像带或VCD光盘、CD碟片的作品,请附上歌片稿10份;歌词、歌曲作品请复印10份。参赛作品一律挂号邮寄,投稿人须在应征作品上写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信封上注明“歌曲征集”字样。

  3、征稿截止日期:2004年12月30日
  (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投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教中心
  邮 编:100013
  联系人:袁丽慧 张 强
  电 话:010-64272836(带传真) 64463640 64463641
  电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