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1)不安全装束。
(2)物体存放不当。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攀坐不安全位置。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8)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9)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10)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12)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3)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3.产生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工作上的原因:
(1)作业的速度不适当。
(2)技能不熟练或经验不充分。
(3)工作知识的不足或工作方法不适当。
(4)工作不当,但又不听或不注意管理提示。
2.3 重视和防止产生人的不安全因素
据有关单位调查分析的事故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违章所致。是由于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
全技术措施,不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
有人曾对75000件伤亡事故进行了分析,其中天灾仅占2%,即98%的伤亡事故在人的预防能力范围内,是可以预防的。
其中在可防止的全部事故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占88%。
有关部门对近年来的企业伤亡事故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原因列居首位,其中60%以上都是因为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挥错误等不安全行为原因的事故。以上资料表明,各种各样的伤亡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人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是在人的能力范围内,是可以预防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现场劳动条件的改善,机械设备的进一步完善,在造成事故的原因比例中,由人的不安全因素所占的比例还会有所增加。因此,我们就更应该重视人的因素,杜绝和预防出现人的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