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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山区施工项目农民工的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3日

  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建筑业的兴旺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大市场。作为一个建筑企业应对他们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加大力度,必须引起各级各项目的高度重视。

  一、山区项目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结合单位的项目施工实际,农民工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由于以下特点,决定了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一)文化素质较低,农民工主要来自偏远的农村,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有90%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安全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

  (三)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头工”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项目管理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经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二、山区项目农民工队伍培训的现状

  (一)培训的方式。目前,对农民工的教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式。

  1.行业主管(安监局)部门组织的培训。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而进行的,每年一般是1~2次,而且针对性强,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而较少涉及到普工这类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新法律、新规范出台的宣传贯彻。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强制性,是建筑安全教育的主要力量。

  2.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的培训是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企业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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