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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矿职工的自我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自我认识的方法中也包含有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在此,针对煤矿职工介绍以下几种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

(1)“害怕”法。煤矿在进行安技培训时,除了要进行爱岗、技训等教育外,首先要让其认识到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危险性。“害怕”才是职工我要安全的先决条件,试想一个不知害怕的人,有什么事不敢干?无论是爬胶带、还是蹬钩头等没有不敢干的。所以要教育职工,无论在什么地点、什么环境下工作,都要首先查看周围安全情况。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才能不害怕,才肯刻苦学习技术、才会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才会抵制违章指挥、克制违章作业,做好安全工作。

(2)讨论法。首先,要设计好讨论的内容,确定讨论主题,如安全与产量及进尺、安全与效益以及安全与家庭的问题等。讨论可通过几位同事、朋友、同学等现身说教,或在入矿培训课堂上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辩论、学习,弄清道理,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让自己真正受到教育、得到启迪、悟出道理。

(3)参观调查法。通过参观事故展览、幻灯、录像、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扩大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到的生动事实来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认识。在碰到类似环境时,在职工的大脑中立即产生条件反射,很快就意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就会告诫自己注意安全。

(4)学习榜样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向安全方面的先进人物学习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是通过学习来获得的,所以俄罗斯社会心理学家安德列娃认为,模仿是进步的源泉,在模仿中,职工改变了自己原来的想法或行为,以榜样的行为来约束自己,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5)消除惧怕“长官”法。当前,国企改革、下岗分流、煤炭市场疲软、企业效益不佳等因素无不影响到职工自我安全问题。不少基层干部和“兵头将尾”往往采取高压管理、不讲理管理等方法。“什么违章不违章,安全不安全,我看行就得干,不干就停你的班,让你下岗……”,这种现象造成许多职工惧怕“长官”,形成了一种“出了事是领导造成的,怕穿小鞋”等愚昧思想,这种思想的蔓延是事故多发、重复发生的根源。报载1998年秋季某单位一领导安排一名电工去干一项工作,该职工到现场看后,向领导反映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他本人无法处理,请科里派人帮助解决。该领导说:“现在减人提效,没人!隐患自己想办法办理,而且不许违章,不干的话,下次下岗你考虑考虑。”结果,造成这名职工在工作中触电死亡的悲剧。如果,这名职工不惧怕“长官”,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了。(赵玉胜,郑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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