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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简报(22)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信息

第22期

一、根据省政府指示,9月11日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全省煤矿安全治理情况汇报会。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李九成局长、宋广太副局长、李尚宽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各单位对前阶段煤矿安全治理整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包括重大隐患排查、停产整顿整改、关闭矿井情况及今后工作安排,进行了积极的情况交流。省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各省直成员单位、各产煤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煤炭局长,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参加了会议。

二、9月6日,平顶山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领导带队分别对平顶山市卫东区的兴发煤矿、东联二矿二井、金牛山矿、东风煤矿、光辉煤矿进行复工验收。验收人员听取了煤矿矿长汇报该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检查了矿井图纸资料及矿长资格证等证件,并深入井下进行现场监察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验收矿井加大整改力度,固定专人,限期整改,为今后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9月6日,鹤壁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书记呼延峰参加了鹤壁市乡镇煤矿复工验收工作会议。鹤壁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复工验收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复工验收细则,并对参加乡镇煤矿复工验收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会上,呼书记就做好乡镇煤矿复工验收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1.严格验收标准,不准随意放宽;2.严格执行验收纪律,不得徇私舞弊;3.严格验收程序,依法进行验收。

四、9月4日至9月6日,洛阳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李广泽书记的带领下,针对渑池县部分矿井偷生产问题对渑池县张村镇高乔沟的部分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发现被关闭矿井中的高乔二风井、高乔一井、高乔三井、高乔十七井有偷生产现象,立即向渑池县人民政府主抓工业的郑副县长通报了情况,并下达了河南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要求对上述矿井进行彻底关闭(炸封井筒、遣散民工、拆除工棚和设备),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该县乡镇煤矿能够正常验收。郑副县长当即表示,尽快关闭这些矿井。

五、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主任、书记的组织带领下,9月2日至7日对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35个乡镇煤矿进行复工验收,按照省、市乡镇煤矿复工验收标准,27个为合格矿井,8个为基本合格矿井。对基本合格矿井存在的安全出口不畅通;漏电保护安装不合理;排水设施不完善等安全问题,要求矿井限期整改。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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