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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5日

雷电的破坏作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

  1.直击雷

  雷云直接对建筑物或地面上的其他物体放电的现象称为直击雷。雷云放电时,引起很大的雷电流,可达几百千安,从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雷电流通过被雷击物体时,产生大量的热量,使物体燃烧。被击物体内的水分由于突然受热,急骤膨胀,还可能使被击物劈裂。所以当雷云向地面放电时,常常发生房屋倒塌、损坏或者引起火灾,发生人畜伤亡。

  2.雷电感应

  雷电感应是雷电的第二次作用,即雷电流产生的电磁效应和静电效应作用。雷云在建筑物和架空线路上空形成很强的电场,在建筑物和架空线路上便会感应出与雷云电荷相反的电荷(称为束缚电荷)。在雷云向其他地方放电后,云与大地之间的电场突然消失,但聚集在建筑物的顶部或架空线路上的电荷不能很快全部泄入大地,残留下来的大量电荷,相互排斥而产生强大的能量使建筑物震裂。同时,残留电荷形成的高电位,往往造成屋内电线、金属管道和大型金属设备放电,击穿电气绝缘层或引起火灾、爆炸。

  3.雷电波侵入

  当架空线路或架空金属管道遭受雷击,或者与遭受雷击的物体相碰,以及由于雷云在附近放电,在导线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沿线路或管路将高电位引进建筑物内部,称为雷电波侵入,又称高电位引入。出现雷电波侵入时,可能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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