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2日

关于征求《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修改意见的函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发布日期:2014-01-22
关于征求《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
﹙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修改意见的函
为落实《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征求意见稿)》《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征求意见稿)》《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邮编10071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uxu@chinasafety.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联系人及电话:陆旭,010-64463239(带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4年1月22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