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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关于禁止通过遇岩以内海区的规定

发 文 号:安港(62)字第65号
发布单位:安港(62)字第65号

1956年6月30日交通部关于禁止通过遇岩以内海区的规定
安港(62)字第65号
航行老铁山水道和进出大连港的船舶,除应遵守关于通过老铁山水道的规定外,必须保持本船在遇岩(北纬38°34′12″,东经121°38′12″)至老铁山禁区外沿连线以南海区和遇岩北至大陆子午线以东海区航行,否则,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196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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