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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发 文 号:应急危化二〔2021〕1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发布日期:2021-04-20

为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做好2021年安全培训 网络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十四 五”构建标准规范统一、培训载体丰富、线上线下融合、有效供给多 样的培训网络目标,聚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两 类重点人员,扎实开展安全资质对标、学历提升和培训空间、实训 基地、数字资源建设五项行动,强化试点示范、生态体系建设和政 策支持,努力实现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工程建设良好 开局起步、稳步立柱架梁。

二、   重点任务

(一)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行动

1.    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 行)》,对新入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 (以下统称两类重点人员)严把资质条件关,要求在岗的不达标人 员限期达标(部危化监管二司、危化监管一司牵头负责)。

2.    督促企业对现有人员逐岗开展对标评估,制定实施“一企一 策”达标整改计划,通过学历提升、内部调整、人员招录等方式,实现2023年前全面达标(地方各级应急部门负责)。

3.    分类制定过渡期专业基础培训大纲,重点对纳入学历提升 计划的安全资质未达标人员,以线上培训为主,提升化工安全技术 技能专业基础能力;建立过渡期培训与学历提升教育学分替换机 制(部危化监管一司、危化监管二司和地方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二)  开展两类重点人员学历提升行动

4.     利用高职百万大扩招、开放大学继续教育、高校远程继续教 育等方式,遴选并向企业推荐具备条件的院校,协调单列招生计 划、单独考试入学等政策,为有关人员提升学历提供便利(各省级 应急部门牵头负责)。

5.     组织校企人才培养交流,鼓励企业根据员工安全技术技能 提升需要,主动与院校合作,组织人员报考提升学历;鼓励危险化 学品安监干部参加(地方各级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6.     组织定制符合区域特点的实用性、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和 课程体系,推动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设置现场教学点,采取 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线上学习、送教上门的方式,提升企业员工化 工安全专业素质(各省级应急部门牵头负责)。

(三)  开展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行动

7.     制定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应用指南(部危化 监管二司、危化监管一司牵头负责)。

&按规模以上企业自建、其他企业共建或接受服务方式,稳步 推进培训空间建设应用,2021年率先推动重点县和试点园区规模 以上企业建设,2022年基本覆盖C级以上化工园区规模以上危险 化学品企业(地方各级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四)  开展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行动

9.     制定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部危化监管二司、危 化监管一司牵头负责)。

10.     督促C级以上化工园区研究提出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管 理方案,采取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等方式,力争“十四五”末实现 每个化工园区都有配套的实训基地提供服务(各省级应急部门牵 头负责)。

11.    启动编制高风险操作岗位安全技能实训考评系列指导手 册,规范和加强安全技能实训(部危化监管二司、危化监管一司牵 头负责)。

(五)  开展培训数字资源开发行动

12.    公开遴选数字资源丰富、平台功能完善、管理服务到位、用 户认可度高的机构,依法推荐给企业自主选用,为其培训空间建设 等提供优质课程和专业服务(各省级应急部门牵头负责)。

13.     研究制定通用数字资源规划建设目录,通过有奖征集、委 托开发等方式,引导各方参与,逐步建设门类齐全、数量充足、针对 性和吸引力较强的数字资源库(部危化监管一司、危化监管二司和 省级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14.    建立新法规标准与网络培训数字资源配套开发机制和较 大以上事故由事故调查牵头单位制作警示教育片机制,强化培训 数字资源的制度化共建共享(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保障措施

(一)  强化试点示范。每个省至少选择有代表性、有一定基础 的1个重点县a-2个c级以上化工园区、1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 业,在打造培训空间品牌、构建实训基地高效建设运营模式、产教 融合培养化工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中小企业培 训帮扶、共建共享数字资源库、培育有序竞争生态体系等方面开展 试点示范(部危化监管一司、危化监管二司和地方各级应急部门分 工负责)。跟踪试点示范情况,及时通过分片观摩会、现场推进会 等形式推广经验,适时在应急管理报等媒体连载有效做法,形成示 范带动效应(部危化监管一司、危化监管二司负责)。

(二)  强化政策支持。认真研究应急〔2019J107号、人社厅发 〔2019J117号、人社部发〔2020X0号、人社部函〔202014号、人社 部发〔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细化配套措施,用好用足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培训补贴政策。争取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 地建设纳入发改等部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范畴,将企业 人员接受学历职业教育按照当地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拨付经费,并 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助学金等资助政策。探索利用安责险机制 (各省级应急部门牵头负责)。

(三) 强化生态体系建设。构建开放竞争、规范有序的生态体 系,引导各方参与培训网络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部 危化监管二司、危化监管一司牵头负责)。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和 培训过程的监管,探索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和服 务质量公开等制度,促进优胜劣汰(地方各级应急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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