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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3日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发 文 号:农质发[2014]11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4-06-05


四、规范项目管理

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把项目立项、初设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关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按期建设,按时完成项目验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协调发展改革或财政部门全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审计规定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设立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防止超概算。加强项目变更管理,因故确需调整投资概算或建设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方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变更和概算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项目土建工程投资规模,严禁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加强项目督查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五、落实人员经费

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落实人员和运行保障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正常运转。参照2013年农业部第1869号公告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积极争取发展改革部门支持,制定实施质检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及时更新检测装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检测机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和人员培训等经费。

六、严格考核管理

各省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要求,明确工作机构,抓紧制定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工作规范或实施细则等文件,组建技术专家队伍,加快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协调机制,主动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联合评审机制,简化审批程序,避免重复评审。各级质检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验收完成1-2年内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各农产品质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体系文件宣贯培训,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提高法律、质量和岗位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能力验证和技能竞赛等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现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和汇总分析,发挥监测数据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决策水平的作用。

七、强化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队伍,引导和鼓励全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到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从事检验检测工作。适当引进或培养化学分析类专业人员,优化检测技术和管理人员专业、年龄和能力结构,形成一定的层次和梯队,发挥技术骨干传、帮、带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结构优的检验检测技术队伍。推动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省级以上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把考核作为晋升和提高待遇的重要依据。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编制培训教材,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检测技术人员能力。县级农业部门结合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实施,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基层检测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检测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

八、推进资源整合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精神,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农业特点,坚持农产品质检机构公益性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快农业系统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尤其是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中关于“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的要求,将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综合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切实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综合检测服务能力。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稳定和做大做强农业质检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充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项目建设,落实运行条件,为农产品质检体系提供经费、项目、认证等支持和保障,切实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作用。制定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奖惩制度,完善奖励和惩处机制,切实提高基层质检机构管理水平。
 

农业部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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