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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关于完善货运质量标准,加强检查、验收、监督工作,试行经济奖罚,提高改革计件工资效果的通知

发 文 号:(83)交海字86号
发布单位:(83)交海字86号

交通部
关于完善货运质量标准,加强检查、验收、监督工作,试行经济奖罚,提高改革计件工资效果的通知
(83)交海字86号
主送:(略)
当前装卸质量不好,已成为水运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作过多次重要批示。6月29日胡耀邦总书记在一份《群众反映》上批示:“所有港口装卸中的问题,要把这些问题当作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党的纪律、党风的大事来抓”。7月8日赵紫阳总理在《工作动态》(80)期上就货运质量问题也批示:“……必须深入下去,对包装、运、储、装卸中的技术装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全面的考察,……提出综合治理的措施……”。7月3日万里副总理又批示:“……最近装卸质量不好,应通过政治教育,制定制度,特别是奖惩制度,是否可结合这个问题,适当改进计件工资制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就是提高一点计件水平,国家还是得到好的经济效益的”。
装卸质量不好的原因很复杂,有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各方面、各部门的长期共同努力,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才能根本解决。10月下旬,我部就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适当提高交通部所属港口企业装卸工人计件工资水平问题的请示方案,组织了直属海港的人事工资、商务货运部门负责人、部分港口的一些作业区主任及外轮理货公司经理,在宁波召开了调整计件工资水平方案审议会,重点研究了如何使改进计件工资制度、适当提高计件工资水平与提高、改善货运装卸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推行经济责任制,奖惩办法在分配领域里的有效作用,切实避免在提高了计件水平以后,货运质量依然不好的不良后果等问题,修订、补充了部颁货运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并制订了货运质量检验人员及监督人员的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综合治理货运质量,希各港在认真贯彻上述方案、标准、办法的同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装卸质量标准。这是装卸工人、机械司机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检查验收装卸质量的统一工作标准。各港要按照部颁发的“海港货运质量标准”,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不同货种等情况,制订出本港的装卸质量具体标准。标准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便于遵循。各港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并严格执行装卸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员、装卸指导员,根据他们各自的职责,应是当然的装卸质量检查、验收人员。检查、验收人员要有职有权,尽职尽责,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对装卸工作的全过程,以每张作业票为单位,按装卸质量标准进行全数检查,验收。
三、要强化货运质量监督工作,形成完整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根据胡耀邦总书记7月28日关于“大力提倡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和具体解决问题”的批示及部1966年以前建立过的部驻各港商务监督站的经验和作法,拟恢复部驻各港的商务监督机构,由各港现任避长或退居二线的局级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正职),并由各港配备处(科)级干部1人担任副职,配备2~5名工作人员组成。人员由所在地有关港、航单位抽调,仍属原单位编制,代表部对港、航单位行使商务监督、检查权力(具体办法另订)。
各港要根据装卸作业线的多少、作业量的大小和业务的繁简程度,按三班倒工作制,适量配备专职现场货运质量监督人员。货运质量监督员要划区定点、要对固定工作岗位,采取全面监督和重点检查的方法,实行专区负责。要赋予专职货运质量监督员应有的职权,给他们颁发职务证书,制订工作袖标,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专职货运质量监督员属生产人员编制,编制设在作业区还是设在港务局,由各港自定。
四、根据改革计件工资制度的方案,制订合理的装卸工人、机械司机的加发和扣减作业工资办法。要体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工人、司机操作质量,要按考核评定的分数,划分等级,并以作业票为单位计付加发或扣减作业工资,全部达到标准得100分的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按计件作业工资的15%加发货运质量浮动工资,达不到100分的免发,评分低于一定分数的,还应适当扣减作业工资。具体办法,由各港本着这次改革计件工资制,提高计件工资水平,重点用于提高装卸货运质量的精神自定。
对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员、装卸指导员等货运质量检查、验收人员,要积极创造条件,试行浮动工资的办法。各港要根据首钢经验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注)"的精神,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的货运质量考核办法。浮动工资要从基本工资中拿出不少于10%的工资和现有的奖金一起,按规定指标考核浮动。浮动工资的超额部分,应该有所控制,控制限额可以略高于奖金水平,高出部分全年应控制在不超过实行浮动工资人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以内,加发的这一个月的浮动工资,由速遣奖金中调整个人奖金和集体福利的比例解决,没有或很少速遣奖金的港口,可从企业奖励基金中支付。
试行货运质量加发工资和浮动工资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如果搞不好,就可能出现提高了计件工资水平,加发了浮动工资,装卸质量依然如故的状况。因此,各级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动手抓,认真制订具体办法,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治部门、工会、共青团及有关业务部门,都要紧密配合人事工资和商务货运部门,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要扭转不顾国家整体和长锭利益,一心“向钱看”的错误倾向。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中类人员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要选配大公无私、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货运质量检验和监督岗位上来,健全货运质量检验、监督队伍,强化货运质量检验、监督体系。并要同是抓好各项货运质量综合治理措施,包括与货运质量密切相关的装卸工艺和工属具的改革等工作。
现随文附发《海港货运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海港现场货运质量检验人员职责》、《海港现场货运质量监督员职责》等三个规定。希各港针对以上各项要求,抓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试行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报部审批同意后试行。
注:“三个百分之百”系:规章制度必须百分之百地执行;违章、违制必须百分之百地登记;违规、违制者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要百分之百地扣除当月奖金。
1983年1月25日
海港货运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
一、货运质量标准
(一)装卸船:
1.装船作业做到合理积载,按票装货,堆码整齐,衬垫良好,隔票清楚(注一)。
2.卸船作业做到按顺序卸货,分票清楚。
3.安全网拴挂合理、牢固、安全、可靠。
4.合理使用机械、工具,不超负荷,不用手钩(注二)。
5.做关坚持“三定”:定关、定量、定型,捆扎牢固。
6.坚持“五不”:不倒关,不拖关(注三),不挖井,不推垛,不落水。
7.轻拿轻放,重货不压轻货,木箱不压纸箱,箭头向上,分清原残、工残,破损剔出,地脚货随货同行。
8.散货避免撒漏、混质;散装液体货物不跑、不冒、不滴、不漏、不混。
9.雨雪天怕湿货物无防范措施不准作业。
10.作业中随撒随扫,随破随修,随扫随灌,作业完毕做到“六清”:船舱清,甲板清,码头清,道路清,机具清,库场清。
(二)装卸车:
1.合理使用机械、工具,不超负荷,不用手钩(注二)。
2.坚持“六不”:不倒关,不超限,不超载,不亏车,不偏重,不集重。
3.轻拿轻放,堆码整齐,重货不压轻货,木箱不压纸箱,箭头向上,分清原残、工残,破损剔出;车门、车窗和敞车超出车厢部分袋口要明里,车门要留出适当距离;起脊货物要起好脊,苫盖严密,捆扎牢固;作业完毕,要关好车门、车窗,上好插销。
4.散堆装货物避免撒漏、混质,装车完毕,要平车;散装液体货物不跑、不冒、不滴、不漏、不混。
5.作业中随撒随扫,随破随修;作业完毕,做到“四清”:垛底清,道路清,机具清,车体清。
6.卸车成组作关坚持“三定”:定关、定量、定型。
(三)机械搬运:
1.机械作业要做到“四稳”:稳起、稳落、稳叉、稳驶;“六不”:不倒关,不超负荷,不落水,运行或输送途中不掉件(发生掉件应即拣起,归原关内),码关不牢不起吊,堆码不齐不稳不开车;“二要”:作业中要随时清扫机械(包括平车)上的撒漏货物,雨雪天作业怕湿货物要上盖下垫。
2.要密切配合装卸班组、仓库理货、外轮理货,做好货物堆码和理货交接。
(四)库场堆码:
1.码垛整齐牢固。成行成线,做到标准化;成组货物定量上垛,能点清关数;不成组货物能点清件数。
2.按单堆码,标志朝外,箭头向上,重货不压轻货,木箱不压纸箱,残损另堆。
3.露天堆放怕湿货物要垫盖良好,不露不漏,捆绑牢固。
(五)库场管理:
1.认真把紧验收关。收货时要按单检查货名、包装、标志、点清件数。分清原残、工残,剔出残损。
2.对互相有抵触、易受感染和吸潮融化的货物,要防止货物变质、污损。
3.理货交接清楚,帐、货相符,票据周转及时,正确编制记录,按规定填写、拴挂货垛牌。
4.合理安排货位,指导工人按单9或按收货人)堆码、按规定留出通道、垛距、墙距、灯距、高压线距、消火栓距、轨距。
5.经常保持库场整洁,妥善包管货物,做到“七防”:防雨(潮)、防火、防台、防汛、防盗、防鼠(虫)、防污染,“三无”:无主货,无地脚货,无破损货(无主货应按规定定期上报处理,地脚货应随货同行,破损货应破来好转,外来成组货物例外)。
6.认真把紧交付关,发货时要按单核对船名、航次(日期)、货名、标志、件数、流向(到达港、站)、收货人。
(六)船舶理货:
1.根据不同货类和装卸船方式,确定理货员的工作岗位,在船边、甲板或舱内,要上岗定位。
2.认真做到按关计数,不漏关,不重关。工班作业结束时,检查作业路线,防止货物漏装、漏卸,准确填写“理货计数单”。
3.按票分标志清楚。
4.实事求是地分清工、原残,做好“现场记录”。
5.理货单证填写完整,内容正确,清晰,字迹端正。
(七)港务局要按照上述部颁质量标准,结合港口作业具体情况,制订出各类货种的详细标准。
注:(一)所需垫隔物料应由船方负责准备,对于同一收货人装运多票货物的,必要时也可按收货人分隔清楚。
(二)"不用手钩”:对于某些货物,不用手钩作业很困难,使用手钩又不影响货运质量的,可由港务局作出规定,准许使用手钩作业。
(三)"不拖关”:对于某些笨重、长大货物,限于目前舱内作业的具体条件,可由港务局作业规定。允许做某些无法避免的拖关作业,但应采取措施,防止货损。
二、检验办法
(一)货运质量检验,根据部、局颁发的货运质量标准逐项进行。
(二)装卸指导员、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人员,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范围,负责对装卸班组、机械司机的货运质量检验,其承担的检验项目,由港口作出明确规定,调度值班主任、值班仓库长、外轮理货班长,分别负责对装卸指导员、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人员的货运质量检验。
(三)对装卸班组、机械司机,按作业票、作业项目进行检验;对装卸指导员、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人员,按工班进行检验。
(四)货运质量检验采用百分制。货运质量达到合格的为一百分,即各项质量标准经检验全部达到要求。发生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事项,应扣除该项规定的分数。各项货运质量标准的扣除分数,由港口分别规定。
(五)港务局作业区、外轮理货分公司,按月分别统计装卸班组、机械司机、装卸指导员、库场理货员(包括库场保管员)、外轮理货员达到货运质量合格标准的数字和占总检验数字的百分比。主报港务局人事工资部门,抄报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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