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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13日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发 文 号:浙建建〔2008〕94号
发布单位:浙江省建设厅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自觉保证企业的"三类人员"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在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前,应自觉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条件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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