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0年06月20日

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发 文 号:黔建施通〔2008〕525号
发布单位:贵州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10-22
实施日期:2008-12-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搅拌机、卷扬机等)。
(八)建筑焊工。
(九)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达到规定条件的机构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培 训

第七条 实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备案制度。
拟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持申请表和达到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要求的内容等。培训时间不得低于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
第九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现场操作考核、面试和资料审查等方式。
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题库中抽取。实际操作考核由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实际操作考核。
在考核中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半年的考核资格。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18至55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申请、办理的程序为:
(一)在贵州省建设厅网站上下载《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二)到我省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
(三)体检合格的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已参加培训的提供培训证明。
(四)培训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考核合格的核发准考证。
(五)参加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六)在贵州省建设厅网站上查询或电话咨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七)在贵州省建设厅网站上查询或电话咨询考核成绩。成绩合格的,领取《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可在二个月内重新申请考核一次。超过二个月的或第二次申请考核,重新按本程序办理。
因考核不合格重新申请考核造成体检时间与发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需重新进行体检。
申请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可由本人所在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统一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每人可申请最多不超过三个专业的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但应分别参加考核。

附件下载:会员登录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