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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29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发 文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27
实施日期:2012-03-27
1总则

  1.1建设工程施工特点与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投资规模近年来保持较高水平,年开复工面积连续几年一直保持在1亿平方米左右,城市轨道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在施线路总里程高峰时接近300公里。到2015年,通车总里程预计将达到700公里。同时,由于各类重点工程项目多,大体量工程项目多,施工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日趋增多,加之建筑业本身属于高危行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1.1.1施工工艺复杂。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结构形式由原来大量的砖混结构,逐步发展为以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索结构等为主的复杂结构形式,建筑层数由多层建筑向高层、超高层方向发展。因工程结构复杂,建筑物高大,施工作业难度不断提高,施工作业的危险性随之增大。

  1.1.2工人劳动作业强度大。虽然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施工作业中脚手架搭设、模板安拆、砌筑等大多数施工作业仍为手工操作,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易造成疏忽,成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诱因。

  1.1.3建设施工作业受外部条件和天气变化影响大。建设工程从基础、结构到装修各施工阶段,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因作业条件变化须随时调整。一些建设工程,场地狭窄,作业空间狭小,易造成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地下暗挖工程和深基坑工程施工,地质条件复杂、地下管线密集,也是引发施工安全突发事故的重要因素。此外,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大部分为露天操作,受高温、大风、降雨、降雪等天气影响大,这些都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发生。

  1.1.4作业环境危险。建设工程施工露天作业多、高处作业多、地下作业多、有限空间作业多,很多施工作业需要施工人员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才能完成。由于工程施工自身特点,多工种、多班组在同一区域内交叉作业普遍存在,事故风险大大增加。

  1.1.5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普遍不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情况仍然存在。施工现场的主体安全监管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抢工期导致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等等均成为导致安全突发事故的重要因素。

  1.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现状

  近年来,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设工程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但由于建设规模大、施工作业危险性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诸多因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平均每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都在30多起,造成死亡40人左右。在各类建设工程事故中,物体打击和高处坠落事故较为突出,占事故总数的60%左右,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突发事故也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其中,一些施工安全突发事故还会造成地下管线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3指导思想和编制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灾害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体系。为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风险管理,注重事故预防工作,以降低风险、消除隐患、防患未然。做好预警预测及预警响应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统一领导,畅通指挥。各成员单位在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要密切与指挥部的联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指挥部各项任务指令下达后迅速落实到位。

  (3)强化准备,平战结合。立足实战,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制度建设、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确保遇到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4)依靠专家,科学救援。建立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作用,科学研判、民主决策,为科学救援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6事故分级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事故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6.1 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有害气体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严重损坏,社会影响特别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6.2 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严重损坏,社会影响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1.6.3 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社会影响较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1.6.4 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造成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

  1.7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铁路、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以及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8预案体系

  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市、区两级管理,由轨道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预案、工程防汛预案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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