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网络可靠性
1) 光缆主干网络必须为环状或平行式总线设计(Ring or parallel Bus Configuration),于网络光缆其中一点损坏时,仍能正常运作。两组光缆须藏于两组不同之镀锌线管或线槽内。
2) 此通信网络须设自动侦查故障系统及能报告光缆故障之位置。
4. 主服务器
每台主服务器必须为一台高性能实时,数字化个人电脑,及不低于以下要求:
a) Intel pentium D 2.8GHz Dual 64 bits microprocessor with 2MB Cache RAM minimum.
b) 2048MB DDR2 RAM (533 Mhz) minmum and expandable.
c) 19"LCD display with minimum resolution 1280×1024 with DVI port.
d) A 12 function-keyboard.
e) Mouse pointing device.
f) 32 bit sound card and stereo speakers.
g) Graphics card with 1280×1024 resolution ,16.8M colour, 256MB RAW on-board display memony with DVI port.
h) Video capture card
i) 2nos.160 GB Hard Disk with 8MB RAM connected in form of level 1 RAID for hot standby mode of operation.
j) One 1.44MB Floppy Disk Drive.
k) 2nos.DVD dual layer writer.
l) 2 numbers of adapters for TCP/IP Ethernet Networking with associated Ethernet Card.
m) 56 K baud rate modem.
n) Serial and parallel port.
o) 4nos. of R323 ports and 2nos.R485 ports.
p) 4nos. USB ports.
5. 主/副工作站
a) 主/副工作站必须提供设备及显示供操作员输入数据至系统,及能得到系统资料如系统设备状态、记录及控制器。
b) 每台主工作站必须为一台高性能实时、数字化个人电脑。要求跟主服务器之个人电脑相同。
6. 打印机
a) 每台主服务器必须速提供1台镭射(Laserjet)彩色打印机。每台主/副工作站必须提供1台镭射彩色打印机。足够打印纸及打印油墨须提供直至整个安保系统完成验收。
b) 镭射打印机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彩色及黑白油墨筒须分开设置及可独立更换。
② 1200*1200dpi解像
③ 于“正常”编印状态下,可每分钟打印24页纯文字黑白(24Pppm)或24页彩色(24ppm)
④ 打印机可打印A3或A4纸,及附设双层不同尺寸打印筒,每个可藏 100页纸。
⑤ 可每月打印30000页纸
⑥ 640 MB RAM
⑦ 内置硬盘
7. 不间断电源系统
a) 提供UPS系统供安保系统设备包括每台服务器、工作站、以太网交换器等。UPS系统之电池于正常电源终止后,须足够系统运作30分钟。每件设备须带独立UPS系统(打印机可视为服务器/工作站系统之其中部分,同用一个UPS 系统)。每个UPS系统之负荷容量计算必须由本承包单位提供至建设单位审批。
b) UPS 系统须包括蓄电池组、充电器、交流/直流电逆变器、自动负荷转换装置等。防电涌器须设于电源开关处。系统亦设过载充电保护防止蓄电池过载充电。电压表、电流表、蓄电池充电/放电/过载充电指示灯、系统正常/失效指示灯等亦须提供。
c) UPS为(On-Line Type UPS)即时联线型。当正常交流电源失效时,蓄电池即时经逆变器向所接驳的电脑系统设备提供交流电,转换之时间不影响系统操作。当正常电源恢复时,UPS回复正常状态,正常电源同时输电至负荷设备及蓄电池组。充电器转至快速充电状态直至蓄电池额定容量之80%,再自动转换至正常充电状态。于任何情况下整个全充电时间须少于24小时。
d) 旁路开关(By-Pass Switch)必须提供拆取UPS维修时使用。旁路开关之转换须确保不影响BAS系统运作。
e) UPS系统须提供不少于以下功能:
① 旁路开关
② 紧急停止按钮
③ 声音报警及测试/复位按钮
④ 输出电压调整
f) UPS必须提供内置侦察错误设备以监察错误及调试有关回路。整流器(Rectifier )、逆变器(Inverter )、旁路开关(By-Pass Switch)及每组蓄电池回路均设故障报警及测试点。
g) 耗量蓄电池电量不应损害电池或减少电池寿命。
h) UPS输出谐波率须少于5%,及辐射干扰符合BS 800标准。
iv. 电视幕墙
1. 电视幕装须设于主、辅楼保安控制中心内。
2. 主楼电视幕墙围一个2*8组件组合。辅楼电视幕墙围一个1*4组件组合。所有软件、硬件及一切配件设备均包括于此分包合同内。系统须接驳闭路电视系统、安保报警图像、BAS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报警系统及提供有关显示。
3. 软件可容许使用者选择不同画面及选择不同画面分割组合。本承包须提交有关设计供建设单位审批。
4. 电视幕装显示系统
a) 说明
① 本承包须设计、供应及安装一套组合式电视幕墙显示系统附设视像控制器及有关软件。
② 系统硬件及软件均符合本技术要求及建设单位之要求。本承包须提供UPS 供系统不少于15分钟运作。
b) 系统要求
① 系统能提供不少于16个视像设备输入接口,可接模拟信号或数码化信号,或由本承包提供信号转换器。模拟信号包括NTSC/PAL,或闭路电视、安保报警视像信号,或由工作站/网络提供之BAS或消火自动报警视像信号,或MS Window 电脑显示信号等。
② 系统须提供视像处理器,配合及处理上述有关接入系统之视像信号,连接视像控制器至工作站之信号应为数码化。
视像控制器须可把不同之视像信号转为数据图像信号,其提供之控制包括以下功能:
- 不同系统通过工作站及网络平台可传递视像信号。
- 系统软件应用程式可通过网络平台,在不同工作站使用。
- 系统可支援多部远程工作站接驳。
③ 主楼电视幕墙画面为2*8组件组合式设计,即幕墙阔度为8个组建,高度为2个组建,共16个组建组成。辅楼电视幕墙画面为1*4组件组合式设计,即幕墙阔度为4个组建,高度为1个组建,共4个组建组成。
④ 每个组件画面应平面方角。边沿须少于1mm,画面应为黑色,不反光底,光暗对比度不少于250:1
⑤ 画面软件可提供改变画面大小、位置、重叠画面、透视画面等功能。软件可使用于MS Window 环境下操作。
⑥ 控制器可设定及储存不少于4个不同画面分割显示组合。其个别分割之视窗画面可由BAS或安保式消防系统报警触发,自动显示在电视幕墙上。
c)技术要求
1) 显示屏要求
显示画面尺寸 : 约4000mm(宽)*2250mm(高)
机身厚度 : 不多于900mm
光度 : 不少于650 ANSI Lumen
总清晰度 : 4096*2304
色彩 : 16.7M
可视角度 : 水平不少于160度
垂直不少于80度
边沿 : 少于1mm(每件组件)
画面寿命 : 不少于6000小时
2) 视像控制器
输入 : 不少于16个,包括NTSC/PAL
Svideo、RGB、AV、DVI
输出 : XGA、DVI
通信介面 : LAN、RS232
5. 测试
除工地所有系统功能测试,本承包须安排建设单位代表于制造厂测试,以确保于送至工地前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