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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全生产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21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每个工程项目重中之重。它关系到企业的盈利与亏本,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到人、到班组,为了各负其责,抓好安全管理与各班组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为了管理各班组,工人上班实行实名制,人对身份证,凭身份证办好工伤害保险。
二、不戴安全帽上班的人员,每次处罚1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佩戴不正确的每次处罚100元,故意制造安全隐患或随便拆除安全防护的,每次处罚200元。
三、现场临时用电每天没有专人检查造成工人私拉乱接者每次罚款100元。
四、水电用料没有合理安排造成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每次罚款200元。
五、管子预埋位置深度一米以上没有围护,立管绑扎不牢固或后期凿洞砸伤人员等事故由水电班组承担。
六、水电班组在现场的施工机械没有接地保护装置每次罚款100元。
七、水电班组在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经项目部同意,不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如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八、各班组工人出现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九、乱用施工用电、下班不关闸的每次处罚100元,故意破坏公司材料的按材料价值的加倍处罚。从业人员班组老板不予办保险的每人处罚100元。
十、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拉塔吊开关,当场处罚当事人1000元。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班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文明工地。

 

                        公司名称:黑龙江海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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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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