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导航:安全管理网>> 文档应用>> 责任书>>正文

采掘队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3、加强本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4、经常检查本区队作业范围的安全情况,及时整改隐患,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5、积极落实安全、通风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6、加强采区作业现场管理,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组织好本区队安全例会和班前会,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
8、事故发生时,要组织好本区队职工进行抢险救灾,指导职工避灾自救,并组织事故分析会议,按“三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安全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建设期间轻伤事故控制在1%,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3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生产科科长签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