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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6日

学校负责着近二百学生的安全,也就是近二百家庭的安全核心,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责任重大,为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学校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安全管理原则,对学校各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学校内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与班主任(你)签订安全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为确保你所管理班级的安全,特与学校主管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二、你负责在所管理的班级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
        三、你负责组织对本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并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负责。
        四、你应经常检查本班的电器线路,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若自己不能整改的立即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你要对本班学生所发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事故负责。
        六、凡本班有在校饮食的,要对此引起的中毒等事故负责。
        七、你要认真组织、管理好本班参加的一切集体活动,并对此负责。
        八、你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本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九、你要坚持报告制度,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此引起和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十、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若有失职或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你进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校长签字:
        班主任(你)签字:
        龙岗镇桃花小学
        2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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