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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命的起航灯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一:教学目标:
1.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 让学生能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3.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 教学重点:
学生反思自身不良交通行为,学习道路交通常识。
三:教学难点
如何让学生意识到交通安全教育问题迫在眉睫
四:教学程序
(一)导入作为中学生,我们时常有很多不良行为与交通法规是格格不入的,你觉得自己有没有这样的不良行为呢?结合自身实际举例说明 1 引出案例:在惠州市惠澳大道文头岭段特,一辆运砂的泥头车侧翻,压扁了一辆小轿车,小车上6人全部死亡,其中有3名小孩子。据记者昨晚从惠州交警、安监部门处理事故的现场人员处了解到,事故发生地点在惠澳大道与三环路交界处,昨日18时许,罗炼石驾驶大货车运载河砂从惠州往大亚湾方向行驶至三环过境公路文头岭路段时,与黄某驾驶的小客车(车上共有6名驾乘人员,其中有男童3人)相撞,碰撞后,大货车侧翻,压在小客车上面,造成3人当场死亡、3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就赶到现场冒雨进行处理,并对交通进行了单向放行。昨晚8时左右,大型吊车将泥头车直接吊开,才将那辆已经被压成铁饼的小车拖出,再将车上死者搬出来。车上和地上全部撒满了砂子。
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市长李汝求闻讯后,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重伤者、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惩肇事者。还要加大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检查惩处力度,尤其要加强对砂场和运砂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禁止超载运砂车上路,防止类似事故。

(二) 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表现 1.中学生在路上的不良行为:(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列举)(1)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不是靠路的右边行走,而是在路的左边或中间行走。(2)横过车行道时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而是任意横穿,或在车辆来临时突然横穿。(3)只顾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的显示,不服从交通指挥和管理。(4)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设施等处逗留、玩耍、打闹、抛物、泼水等。(5)在铁路道轨上行走、坐卧、玩耍、放牧、拣拾杂物、摆放石块、木块等。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和铁路的隔离设施。(6)从铁路桥梁、隧道和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道轨上通过。(7)不听从铁路道口工作人员或信号的指挥,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强行通过已经关闭的铁路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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