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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0日

甲方:云南燃一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六七四分厂
乙方:  
按照民爆行业关于生产出的废弃物相关安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分厂车间非危险性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废弃物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特签订本废弃物回收安全协议。
1、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的存储,负责生产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工作,督查落实到位。
2、 甲、乙双方不允许将接触过危险品的生产性废弃物(纸筒、塑模、纸箱、说明书、纸张、抹布、手套、扫把、拖把、毛巾等)进行回收处置,也不允许将危险性废弃物掩埋和倒入地面水体。
3、 乙方(废弃物的回收单位)应出具资质证明资料,并经分厂审核合格。
4、 甲方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性废弃物(包括:硝铵袋、中包袋、塑膜、胶带纸、纸箱、产品说明书、条形码、原料说明书等)交由乙方回收处理。
5、 乙方严禁将非危险性废弃物不做为废物回收利用目的而流入社会私自挪作它用,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 甲方负责生产性废弃物运输、处置时,若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安全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甲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监督方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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