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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7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关于 *****小区棚户改造工程 安全作业环境条件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确保各项手续齐全,施工现场应达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应确保施工所需水、电、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现场,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甲方应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古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6、乙方应对周围的高压线、行人通道等进行安全防护。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维护,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公、生活、临设的场地,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及道路的污染,做好污染处理工作。
9、为了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乙方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坚持早6:00至晚9:00进行施工作业。
10、乙方应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11、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古树古木,文物及保护建筑物、构筑物。
1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13、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区内道路畅通、场地硬化,保证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措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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