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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30日

“预防为主”是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最重要手段,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正确地进行生产活动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并针对重大危险因素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可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从而达到减少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谈谈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一、建立组织

  1.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管理层都要建立相应的危险因素辨识领导小组,一般应以各级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负责辨识评价工作的领导、控制、确认。
  2.各级危险因素辨识小组成员都要经过“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培训学习,掌握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方法。
  3.确定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下传上报工作。
  4.制定责任制度
  5.项目部是危险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的主要实施单位。

  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

  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的方法很多,目前我们采用的方法为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它是美国的K.J.格雷厄姆(kenethJ.Graham)和G.F.金尼(GilbertF.Kinney)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提出了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作为参考环境的对比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为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作为变量,确定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根据公式计算的危险性分值,用对照危险性分值划分的危险程度等级,来确定其危险程度。具体做法是:
  1.危险因素辨识应考虑的范围
  (1)正常的作业活动和非正常的作业活动(如抢修、气候异常变化当中的作业活动)。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的活动(包括相关方人员和来访者)。
  (3)施工楼、办公楼(包括生产一线和机关办公室)。
  (4)工程所需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工具)的运输过程。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中采用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作业场所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7)办公楼,生活楼周围环境的干扰、影响。
  (8)有毒有害作业部位。
  2.危险因素的根源和状态
  (1)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材料、施工机械、机具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定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方案、措施等。
  (3)管理缺陷:技术措施、设计方案、管理不到位;作业场所、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合理、防护装置、用品缺少等。
  3.以事故类别考虑;按《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为16类,即: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
  (5)触电(6)淹溺
  (7)灼烫(8)火灾
  (9)高处坠落(10)坍塌
  (11)放炮(12)火药
  (13)化学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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