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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道路运输安全措施上的前提、关键、重点与预防

作者:武兴书 张成孝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3日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石油化工的发达及各个领域科技含量的提高,危货道路运输安全成为全社会,特别是相关行业必须认真思考和急待解决的迫切问题。从我市的实践看,危货运输安全取决于多种因素,必须多措并举,四管齐下,特别是要抓住危货运输的特殊性这个关键,突出提高道路运输总体安全水平这个重点,尤其是后者对于危货道路运输安全有似特殊之于普遍,个别之于一般,又好比没有广袤的沃野难以培植根深叶茂的参天大树,因为危货运输也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道路运输。

  1提高认识是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的前提

  石油是现代工业的血液,石油化工是每个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在现代工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的单位日渐增多,成分更加复杂,而且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与数量多,源头与分布广。不难预见,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竞争的日益激烈,随着石油化工业的迅速发展和装置的逐渐大型化,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及运量也在与日增长。众所周知,石油化工生产工艺大多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管理不好,特别在运输环节上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尤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为一种特殊货物的特殊运输方式,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导致泄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火灾。近年来由于管理失控、操作失误、使用不当和运输不妥造成的危货运输事故不乏其例,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同时带来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这些都为危货道路运输敲响了警钟,增加了更大压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道路运输行业在对危货的管理特别是直接承担的运输上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和社会瞩目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2制定并执行特殊的法规措施是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

  各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有极为严格而又具体的特殊性,因而在运作中应有不可丝毫马虎的特殊规矩。要严禁个体运输业户和车辆从事危货运输;要对所有从事危货运输的车辆、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技术性能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货车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凡不符合特殊安全需要的一律限制准人或停运更新;用作危货运输工具的糟罐及其它容器未经专业企业定点生产,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要加强对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搬运装卸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与管理,未经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这类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货物的性质、危害、包装、使用特性及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危货运输企业要按国际国内及境内境外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不断健全运输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岗位责任制;未经国家资质认定的企业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对道路危货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运输资格;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运营,严禁在内河或封闭水域内船运危险化学品。总之,规章制度是危货运输安全的特殊需要、可靠保证和关键措施,制定要严密周到,教育要不留空白,执行要不讲情面。

  3提高道路运输总体安全水平是确保危货运输安全的重点

  从大量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实践看,没有普遍重视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没有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没有遏制马路杀手的工作基础,只强调危货运输的安全无异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仅事倍功半,还可能完全是徒劳的。鉴于此,确保危货运输的安全,必须狠抓存在于我们每天和身边的道路运输安全,做到“三看”,力求堵绝或降低道路交通事故。

  3.1看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有报道称,中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的人数属世界之最。中国只有全世界1.9%的汽车,但道路交通事故却占全球的15%。据悉,2005年,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次,死亡人数达11万多人,平均每5分钟夺去一条生命,财产损失18.8亿元,列世界第一。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9万次,造成8.2万人死亡,40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6亿。我国汽车拥有量不到日本的三分之一,但车祸事故却是日本的100倍。少年儿童是未来的希望,但全国每年被马路杀手夺去鲜活生命的中小学生达4400多人,平均每天在车轮下丧生的孩子有12人,据披露,车祸已居14岁以下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危货道路运输安全更加令人担忧。2005年山东济宁一辆装载近30吨液氯的大货车由于左前轮爆胎,转向盘失控后侧翻于下行线车道与迎面驶来的另一货车相撞,造成大量液氯泄露,致使27人死亡,285人住院治疗,近一万名周围群众疏散,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对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影响。

  目睹上面的数字和事故案例,令人不寒而栗,惊心动魄,尤其会令身处道路安全一线广大有良知的领导与职工汗颜、愧疚和自责。车祸猛于虎,马路杀手狂,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道路运输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这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危货运输同样不能离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前提,要切实做到货危而运安。就目前而言,我市乃至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现状与人们的期望还有差距。特别是每年的春运高峰期,隆冬悄然而至,冰雪道路光顾,客货运输猛增,逐利忘危渐盛,交通事故濒发,马路杀手肆虐,这样将使本不乐观的安全形势雪上加霜。对此必须引起全社会,尤其是道路运输系统的密切关注和高度警惕!否则单就个人和国家的财产账看,有如前门积薪,后院失火;今朝聚财,明日被盗;危货运输,危在必然。如是,一切辛勤与努力都将归于徒劳。

  谁都明白,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便造成顷刻间的车毁人亡,祸从天降的群死群伤,目不忍睹的惨痛场面,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尤其是危货运输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对个人、企业和社会造成十倍、百倍甚至更高的经济损失与不良影响,让家庭蒙受灾难,使企业濒临破产,这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眼见耳闻的事实,绝非危言耸听。例如2005年6月在陕西扬凌火车站一立交桥涵洞,某公司一辆液化石油汽罐车发生泄露,造成该段停运10小时,紧急疏散居民12000多人,其原因是未按指定时间及路线行驶,安全阀又被洞顶撞坏,导致大量石油气泄露所致。面对一起起令人颤栗的车祸,一组组怵目惊心的数据,一次次撕肝裂肺的教训,一条条含冤九泉的生命,我们要彻悟和警醒,不能无动于衷,更不可麻木不仁。铁的事实告诉我们,马路杀手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罪魁祸首,而交通事故的不断又带动了危货运输安全事故的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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