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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类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15日

  4.3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4.3.1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 储存、使用、研制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⑵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装置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⑶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⑷ 其他。
  4.3.2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4.3 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4.4 应急救援保障

  4.4.1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 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状态监督、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
  ⑵ 消防设施配置及使用说明、运输线路道路交通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
  ⑶ 应急通信系统;
  ⑷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4.4.2应急救援保障制度目录
  ⑴ 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责任制;
  ⑵ 值班、状态监督及环境污染事故报警制度;
  ⑶ 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及员工应急避险知识的培训制度;
   ⑷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实验装置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⑸ 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4.4.3 外部救援保障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 单位之间应急救援的互助方式;
  ⑵ 政府应急救援力量的联络;
  ⑶ 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⑷ 应急救援专家信息。

  4.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 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4.6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4.6.1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4.6.2 事故报警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现场人员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应急值班人员及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环保部门报警。状态监督人员对运输车队进行跟踪定位,一旦发现非正常停车,要立即联系车队司机,查明情况;如果与现场失去联络,监测组应立即把情况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报告,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其它获知该信息人员也有责任立即报警。

  4.6.3 单位应急指挥负责人根据报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6.4 及时向现场抢险救援组织通报事故车辆所载危险化学品等有关信息。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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