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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井站大型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23日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站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包括:

1、交通事故;

2、爆炸事故;

3、放射源丢失事故;

4、放射源泄漏事故;

5、火灾事故;

6、井喷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数字测井站抢险救灾应急组织机构

1、数字测井站应急组织机构,是按照测井站的特点和正常的生产管理需要设置的应急组织机构。

附:数字测井站应急组织机构网络图

2、组长:站长

副组长:站分管副站长

成 员: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各项目组、办公室、物资设备科、财务科、测井研究所、技术服务队、经营科、工会、总支办、各测井队主管干部。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由站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按照组织机构的指令,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

4、通讯:在处理应急情况时,要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联络。

应急通讯录

测井站站长: 5795601 13603736626

主管安全、生产副站长:5795606 13803802906

测井站主管行政副站长:5795603 13803808926

安全监察员: 5795621 13598628902

安全环保科: 5795621

办公室: 5795600

生产技术科: 5795609

物资设备科: 5795610

财务科: 5795608

工 会: 5795812

总支办: 5795607

经营科: 5795611

企业管理科: 5795622

医疗急救电话: 所在地120

三、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每半年由组长主持召开一次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半年来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测井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险情作全面的分析,研究预防措施,拟订下期的应急工作计划,向上级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

4、每季度组织依次一次应急方案的研讨会,测井队每季度根据施工范围进行一次有关险情的应急演练活动,研讨会认真的听取测井队及各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分析意见,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5、加强抢险救灾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活动,准备好充分的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和器材,并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在事故或险情发生后,能够及时的调动人力和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在事故或险情发生期间,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掌握事故或险情的动态,对上级的指令,下级的报告和给上级的报告要做好记录,并严格执行上级下达抢险救灾的救助指令,做好方案中的各项记录。

7、在事故或险情发生期间,按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指令要求,到事故或险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仍会危及设施和人员的安全而又来不及报告时,有权决定采取新的处理方案,但事后应及时向上级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清楚。

8、在应急状态解除后,做好结算和总结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10、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四、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一)生产技术科

1、负责施工设计时的HSE设计;

2、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

3、必要时,做好车辆的调度和安排;

(二)项目组

1、编写所在工区的交通、爆炸、放射源、井喷、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按季度组织测井队进行实地演练,并进行分析,以便改进。

(三)办公室

做好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

(四)物资设备科

备好并能随时联系提供充足的应急物资。

(五)财务科

在应急状态解除后,做好财务结算。

(六)工会

做好应急协调及事故调研工作

(七)经营科

根据合同做好事故后期处理工作

(八)总支办

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九)测井队

做好现场应急、保护、救助、善后工作

(十)解释中心

保护好资料的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

(十一)技术服务队

做好技术数据的提供和疑难问题的解决

(十二)企业管理科

做好各科室协作工作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组长和安全环保科。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站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组长和副组长,由组长和副组长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同时通知有关成员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并向上级汇报。

(三)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站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运作,及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三)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四)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

(五)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站及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站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站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反馈意见,使预案的内容不断修改完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行动方案

(一)放射性源丢失

1、应急报告

放射性源在运输过程中或井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丢失,作业者或承包者应立即向数字测井站应急小组按以下内容报告:

1)详细地点、井位和井号;

2)丢失时间、原因;

3)丢失放射性源名称和数量;

4)救助请求;

2、应急行动

5)数字测井站应急小组接到险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决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级的指令实施应急行动。

6)急小组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同意,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听取指令。

7)井站应急小组在接到上级的指令后做到组织充足的、性能可靠的机动车辆;

8)组织运送有关人员、器材;

9)找丢失的放射性源;

10)他有关事宜;

11)需要外援,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授权后,应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或驻军等通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救援。

(二)放射性源泄漏

1、应急报告

在测井施工作业期间或测井准备过程中放射性源发生泄露事故,作业者或承包者应立即向测井站应急小组按以下内容报告:

1)详细地点、井位和井号;

2)放射性源发生泄露时间、原因;

3)泄露污染及威胁程度情况;

4)是否有人员受到辐射伤害;

5)已采取何种补救措施与效果,以及请求救援的器材和形式。

2、应急行动

1)井站应急小组接到险情后应立即向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决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级的指令实施应急行动;

2)在放射性源发生泄露后,测井站应急小组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同意,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听取指令;

3)测井站应急小组接到上级的指令后应做到组织落实抢险救助所需物资、器材;

4)组织落实交通工具,运送有关人员、物资、器材;

5)有人员伤亡时,通知当地医院实施现场救护;

6)其他有关事宜;

7)如设施、人员安全存在严重危险时应立即组织撤离;

8)若需外援,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授权后应向当地政府、驻军或油田兄弟单位等通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救援。

(三)火工品丢失

1、应急报告

射孔等火工品在运输过程中或井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丢失,作业者或承包者应立即向测井站应急小组按以下内容报告:

1)详细地点、井位和井号;

2)丢失时间、原因;

3)丢失火工品名称和数量;

4)救助请求;

2、应急行动

1)测井站应急小组接到险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决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级的指令实施应急行动。

2)测井站应急小组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同意,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听取指令;

3)测井站应急小组在接到上级的指令后做到组织落实交通工具、运送有关人员、物资、器材;

4)寻找丢失的火工品;

5)其他有关事宜;

6)若需外援、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授权后应向当地政府、驻军等通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救援。

(四)爆炸、火灾事故

1、应急报告

射孔等火工品在运输过程中或井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或爆炸后引起火灾,作业者或承包者应立即向测井站应急小组按以下内容报告:

5)详细地点、井位和井号;

6)爆炸时间、原因;

7)是否引起火灾,部位和破坏情况;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及威胁程度;

9)是否有人员伤亡;

10)采取何种补救措施与效果,以及请求救援的器材和 形式。

3、应急行动

1)测井站应急小组接到险情后立即向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汇报,决定救助方案,并按照上级的指令实施应急行动。

2)在爆炸后引起火灾时(火工库、装炮工房),测井站应急小组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的同意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听取指令;

3)测井站应急小组在接到上级的指令后做到组织落实抢险救助所需物资、器材;

4)组织落实交通工具、运送有关人员、物资、器材;

5)有人员伤亡时,通知当地医院实施现场救护;

6)有火灾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调派救助力量,参加抢险救助;

7)其他有关事宜;

8)如爆炸、火灾无法扑救,设施人员安全存在严重威胁时应立即组织撤离。

9)若需外援、经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授权后应向当地政府、驻军或油田兄弟单位等通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救援。

九、应急状态的解除及善后处理

(一)应急状态的解除

1、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应急状态方可解除:

1)人员完全脱离危险;

2)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

2、应急状态解除指令,由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决定,测井站应急小组执行宣布

(二)事故调查及总结

1、当应急状态解除后,由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安排有关人员协同测井站应急小组组织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人员;

2)发生事故时间;

3)发生事故的地点;

4)发生事故的类别;

5)发生事故的原因;

6)事故处理经过;

7)人员伤亡情况,包括获救、伤亡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所在单位、职务、年龄等;

8)财产受损情况;

9)事故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

10)其他事项;

3、事故总结

测井站应急小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写出书面总结,报局、分公司抢险救灾组织机构审批存档。

4、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或事故处理后,测井站应急小组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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