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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湾矿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4月24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积极果断的应对和处置矿井各类突发性事故,实施正确有效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降低企业安全风险程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维护受伤遇难人员的利益,防止事故扩大。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矿井所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水灾)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沉着冷静,判断准确,快速通知,互救自救,安全撤离,妥善避难,等候救援。

1.5.2闻警即动,按序操作,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处置果断,铲除后患,防止扩大。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龙洞湾矿井(三岔河井田)属犍乐煤田寿保矿区南部井田,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和犍为县两区县境内,井田内水陆交通较为方便,国道213线从矿区内通过,以五通桥、金粟为对外枢纽,主要公路干线环绕井田,北至乐山城区38km,由乐山再往北西方向30km至夹江与成昆铁路相接,南距犍为县城23km,西邻岷江河畔。生产能力21万吨/年; 高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自燃倾向分类为三类,属不易自燃;开拓方式为主斜副立开拓,现有开采水平一个(+176m水平),其标高为+280m~+130m;矿井采用1.0吨标准矿车装煤,中间巷采用皮运机运输,+176m水平运输大巷采用6吨架线式机车运输,主石门采用6吨架线机车运输;采用分列式通风,通风方式为抽出式。主通风机型号为FBCDZ-8-No22,2×185kw轴流式风机(2台,一备一用); 供电电源来自平桥110Kv变电所,双回路供电。在回风井地面设有防尘水池、副立井井底设有防尘水仓,防尘管道从防尘水池和水仓敷设到各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为三级排水。安装了 “KJ90NB”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对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的瓦斯进行抽放,瓦斯抽放浓度25%以上,抽采率达29.18%;现有职工600人。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瓦斯

乐山市安监局以《关于2012年度乐山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乐安监[2012]153)文批复,2012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6.707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42.65m3/t,CO2绝对涌出量为1.625m3/min,CO2相对涌出量为4.15m3/t,为高瓦斯矿井。由于瓦斯本身具有窒息性、燃烧性、爆炸性的特点,因此矿井瓦斯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其主要危害有高浓度瓦斯可直接导致人员窒息死亡; 瓦斯浓度在5~16%范围时违章放炮,违章排放瓦斯,电气设备失爆和带电作业,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点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损坏设备、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因此瓦斯是龙洞湾矿井Ⅰ级重大危险源。

2.2.2粉尘

2004年重庆煤科分院鉴定:龙洞湾井煤尘爆炸指数36.43%,具有爆炸性。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煤尘呈悬浮状态且达到爆炸浓度、引爆火源和氧气的存在时,就会发生煤尘爆炸危险。其危害极大,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形成冲击波,扬起更多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通风系统和器材设施,形成再生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粉尘(指岩尘和煤尘)的另一个危险性是引起职业病,即矽肺病和煤肺病。矿工长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或煤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

因此粉尘是龙洞湾矿井Ⅱ级重大危险源。

2.2.3水害

龙洞湾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患危险性为复杂(Ⅱ级)。浅部老窑较多,在人工修筑的水库(三岔河水库)下采煤,加之平桥煤矿停采封闭采空区水涌入龙洞湾矿井,不仅可能淹没工作面、巷道,甚至可能淹没整个矿井,造成伤亡事故。

因此水害是龙洞湾矿井Ⅲ或Ⅳ级重大危险源。

2.3各类危险危害因素的危险程度评析

矿井各类危险危害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其突发性、危害性、灾难性以及随机性伴随整个生产过程,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根据矿井瓦斯、煤尘、水害等技术基础资料、开采技术条件及生产辅助系统状况,结合矿井管理、设施、技术措施制订及执行等现场检查情况,综合定性分析矿井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危险程度分以下Ⅳ级。

Ⅰ级:可以忽略。一般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Ⅱ级:稍有危险。处于形成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不会或不一定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能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Ⅲ级:危险。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的损坏,要立即采取防治措施。

Ⅳ级:极危险。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要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治。

矿井瓦斯、煤尘危险等级为Ⅳ级,属极危险。矿井水害为Ⅲ级,属危险。在生产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在管理和防治上要依主次及轻重缓急程度采取针对性措施:

a.对危险等级为Ⅲ级的潜在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在技术设计、施工和生产时都要认真对待,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b.对危险等级为Ⅳ级的潜在事故,一旦发生,破坏性极大,甚至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从技术设计、工程施工、生产工艺和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矿井矿长为副总指挥的一级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机构,其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按顺序在公司总调度室轮流值班,负责突发性事故的组织、处置、救援等工作,下设各专业领导小组。

第一组:现场抢险指挥组。指挥长为总经理,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司总工程师任“一通三防”指挥长、生产矿长任“水灾”指挥长。

第二组: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有行办、财务部、供应部、工会、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物资器材的供应、经费的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的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治安保障等。

第三组:善后处理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遇险人员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保障、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等。

第四组:协助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矿长任组长,成员为安全科、通风科、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协助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2公司“两级”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为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的常设机构,负责突发性事故的信息搜集、处理、通讯联络、上传下达、事故处置、事故报告、事故救援、人员组织等各个方面的的工作。必须24小时值班。并在事故发生后,接受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组织机构的指挥。

3.3事故医疗应急急救机构

按公司与医院的合同规定,由其建立急救指挥、急救通信、急救运输、急救机构、急救培训等五个部分组成的辅助创伤急救系统,负责在重大突发性事故发生后,调度全院医务人员、床位、急救器械和药品组织各级会诊等抢救工作,并配备专用急救救护车24小时值班,车内应备有急救器材、药品等。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两级调度指挥中心应按事故伤害程度和救治的缓急程度,按程序启动以下三级医疗急救机构。

1.第一级急救机构为井下生产现场和井口调度室,医院应对各班组长和员工进行初级急救常识培训,使其能实施现场急救和自救互救。

2.第二级急救机构为金粟医院,医生必须随时应召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危重伤员工应尽可能在医院抢救,先救后送,伤情不稳定不转院,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会诊。

3.第三级急救机构为五通桥区人民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武警医院,按“120”急救程序启动或由医院联系到现场组织抢救。

3.4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1.公司成立18人组成的矿山辅助救护队,接受市救护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配备创伤急救员。

2.各级管理人员为机动人员,负责突发性事故的组织、抢险、避灾、撤离以及维持秩序等工作,无条件服从“三级”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组织机构的指挥。

3.井上、井下各班组组长、作业人员为井下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应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协助现场施救,传递信息以及实施自救互救等工作。

4.公司办公室以及供应部负责车辆调度、物资供应等工作。

5.公司保卫科负责事发后的安全警戒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6.按照救护协议和“应急救援”计划,市矿山救护队负责担任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公司值班司机必须严格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服从调度指令。

3.5 设立现场抢险专家组

由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协助指挥组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专家组仍按专业管理分“一通三防”组、“水灾”组、机运组和其它组共四个组。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瓦斯

检测:KJ90NB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瓦检员一头一面专业设置,并每班巡回检查。实行一班三检、一炮三检。通风科科长、总工、矿长每天审签瓦斯报表。

预防措施:一是加强瓦斯管理、提高瓦斯防治能力。1、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煤矿企业有3年或5年以上煤炭生产年限 ,煤矿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有5年工作或管理经历 ,所属矿井矿长、总工程师有5年以上管理经历。2、完善机构、配齐人员。煤矿企业、所属矿井-设置通风、地质测量、安全监控、抽采防突等部门或机构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矿井组建通风瓦检、安全监控、抽采打钻等专业队伍。3、提高系统设施可靠性:矿井生产系统完善,采掘工作面个数和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具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建立有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符合规范并联网运行;禁止使用按规定已淘汰的设奋和工艺。4、管理规范化: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并严格按鉴定结果进行管理;编写瓦斯防治规划,确定年度瓦斯防治目标、资金计划、工程计划和保障措施;煤矿企业建立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井安全生产负责人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明确瓦斯防治工作职责;瓦斯防治方案、设计、措施等按规定分级审批;瓦斯事故和瓦斯超限实行企业和矿井分级追查处理;煤矿企业对瓦斯治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罚和问责。5、编制防治方案:矿井分抽采区域或煤层制定瓦斯防治方案。方案涉及区域或煤层水文地质、瓦斯赋存、瓦斯参数等基础资料齐全。6、煤矿企业建立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7、资金保障: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第五条规定按月吨煤30元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保障瓦斯防治资金投入(30%~50% )。二、搞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三、瓦斯分源治理分级治理。

4.1.2粉尘

检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游离SiO2含量: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产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预防措施:1、矿井必须完善防尘供水系统,要有永久性水池和备用水池,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3,备用水池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水池容量的一半,井下所有巷道均应敷设供水管路,管路上严格按规范规定每隔100m或50m安设三通和阀门。2、钻眼采取湿式作业,炮眼按规定充填水炮泥,在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宜边出煤边洒水。3、对所有产生煤(岩)尘的地点的防尘措施加以完善。4、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5、放炮时,严格按规范规定采用高压喷雾等高效降尘措施。6、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7、按规定进行粉尘浓度和粉尘测定,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用具。8、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9、矿井开采煤层鉴定结果有煤尘爆炸危险性,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10、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应重新正确取样对开采煤层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4.1.3水害

检测: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每天监测;在一、二带区沿采空留巷内顶板沉降每月进行一次观测;与犍为水利局三岔河水库管理处每季度一次资料交换;矿区废墟每年一次调查;地面沉降每年进行一次观测。

预防措施:井下在开采过程中,严格落实《防治水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矿井防治水工作配备“三专”,即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ZY-650探放水设备,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要保留防隔水煤柱,探水设备完好,并在现场。严格按根据川经煤炭函〔2007〕171号文四川省经济委员会批复的《四川省和邦集团乐山吉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洞湾井)水库下采煤开采设计》以及《初步设计》要求,留设足够的太平寺水库大坝、三岔河水库大坝和副坝保安煤柱、水库淹没区钻孔保安煤柱、F1大断层保安煤柱、井田边界保安煤柱。建立健全矿井抽排水系统,做好排水沟和水仓,确保水仓容量和水沟畅通,随时保持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地测室对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监测,调查矿井排水量变化情况。矿井涌水量发生明显增大变化时,增加涌水量观测次数,并做好基础资料的搜集。在一、二带区沿采空留巷内建立顶板沉降观测站,每月进行一次观测,准确掌握观测的资料。专门委托犍为水利局三岔河水库管理处对水库大坝、副坝及周边进行沉降观测。遇掘进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即煤壁或顶板挂红、挂汗,工作面空气变冷,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底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透水威胁的作业人员,立即报告井调度室和公司总调度室并按公司下发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强化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对职工防治水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使职工掌握透水前的各种征兆规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4.2 预警行动

根据矿井生产、业务特点,将矿井危险源事故预警分为三级:一级为危险源超限,二级为发生危险源灾害事故初期,三级为发生危险源灾害事故及漫延。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的最先发现者或受害者,应在作好自救互救工作或妥善避灾的情况下,以最快速最有效的传报方法,发出警报信号,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安全撤离,并通过自身的直观感觉和可能利用的一切手段,仔细观察事发区域内各种异常变化和迹象,认真分析、判断事故的危险程度和有无诱发突发性、灾难性事故的可能性,并查明事故的发生地点,对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危险程度作出准确的判断。

4.3.2.事故发生后,在积极组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或妥善避灾的同时,事故的最先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等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清楚,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矿井调度室接到报警信号或救援信号时,必须向公司调度室和井值班干部汇报,并按预案程序开展工作。

4.3.3事故报告时限:不超过一小时。

4.3.4事故报告内容:

4.3.4.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4.3.4.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4.3.4.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3.4.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1.1 如果预警级别为一级,即发生危险源超限,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矿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抢险工作。

5.1.2 如果预警级别为二级,即发生危险源灾害事故初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抢险、善后等全部工作。

5.1.3 如果预警级别为三级,即发生危险源灾害事故及漫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五通桥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协调工作。

5.2 响应程序

5.2.1 一般处置原则

(1)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

(2)断掉灾区及危险区的电源。

(3)在通往灾区及危险区的所有通道内布置岗哨,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5.2.2 瓦斯、煤尘爆炸

(1)矿山救援队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探明事故地点、波及范围及气体成分。

(2)立即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所有井下人员迅速戴好自救器,在班长或瓦检员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避灾线路撤到地面。

(4)立即通知主扇风机司机进入紧急状态,严密监视风机运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立即通知井口检身人员封锁井口,严禁非救援人员入井;立即通知专人在矿灯房清点矿灯,在井口清点出井人数并向调度室汇报。

(5)如果爆炸以后现场仍有明火、残火时,能直接灭火按灭火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抢救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爆炸。如果火势大不能扑灭时,则按火灾事故进行处理。

(6)确认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5.2.3 水灾事故

(1)现场人员应尽可能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堵水,防止事故扩大,如果水势凶猛,情况危险,无法处理,凡受到威胁的所有区域人员必须按人往高处走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进入独头上山,在本班班长的组织与带领下,按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指挥部确定的路线撤到上一水平或地面。

(2)如果人员被堵在独头上山内,人员要耐心等待救援,指挥部立即采取最佳方案进行施救。

5.2.3. 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新闻发言人和记录人员。

(1)记录人员负责对抢险救灾的每一项工作进展情况作详细记录,内容包括井下抢险救灾汇报和指挥组的指示,并认真进行核对,有疑问时必须向指挥组汇报请示,不得私自更改记录,所有记录永久保存。

(2)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外来新闻媒体人员,配合他们进行新闻发布,其内容必须经指挥长同意后方能进行发布,其他人员无权进行新闻发布。

5.2.4.通讯

地面采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进行通讯,由后勤保障组确保其畅通。井下采用程控电话进行通讯,其备用方案为派专人和相邻区域人员通知,灾区内可用救护专用灾区电话通讯。

5..2.5.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原则:在不受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的地点,可派施工队参与紧急救援,在救灾措施中明确应当携带的相应备用自救装备、工具等。“一通三防”事故及灾害区域受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的,进入危险区内的救援人员必须是专业的应急救援队。救援队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制定灾区作战行动计划,携带齐全救护装备。首先组织专业救援队探明事故点的现状,提供事故现场第一手资料,供应急求援领导组负责人决策,同时井下现场设立井下现场指挥基地。需要多个救援队联合作战时,由救援消防大队编制作战计划,统一指挥;参与支援的救援队员在进入灾区后必须服从事故矿井救援队长的指挥。

5.2.5.1 “一通三防”事故

(1)进入灾区前必须在基地进行战前检查,确认装备齐全完好。

(2)进入灾区前,首先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在灾区需用多少时间,何时返回地面。

(3)救援队进入灾区必须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同时携带苏生器、两小时呼吸器、检查工具。

(4)一个小队进入灾区后,必须留一个小队机动值守,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进入救援。

(5)如果使用的是负压呼吸器,灾区内严禁通过口具讲话,只能音响信号进行联系,随时注意鼻夹和口具,一旦脱落立即复位。

(6)严禁救援队员单独行动,进出灾区必须清点好人数。

(7)如果有队员在灾区身体不适和氧气呼吸器出故障时,全部人员立即撤出。

(8)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必须保留5Mpa的压力用于返回基地。

(9)灾区内严禁开关矿灯。

5.2.5.2 水灾

(1)探明水灾的范围和水量情况,找好退路,如果水势严重无法控制,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命令。

(2)救援队携带氧气呼吸器进入灾区,如果需要进入不通风的巷道时,要立即佩用。

5.2.6 群众的安全防护

发生事故后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域,由调度中心落实现场跟班队干或班长组织,按指定线路撤离灾区。

5.2.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应急救援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需要动用社会力量,则根据需要及时向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或乐山市市人民政府汇报,取得政府的支持。此工作由公司、总公司负责。

5.3 应急结束

在事故得到完全控制或消除,井下抢险救灾结束的前提下,经应急救援领导组决定终止应急状态,恢复正常秩序,由生产调度中心负责进行传达恢复正常秩序,由生产调度中心负责进行传达。

6 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与保险

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按省市相关规定办理,灾后现场的处理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专门措施。

7.2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改进提出意见。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1)应急时期,通报公司所属信息中心,四川移动通信公司乐山分公司、四川联通公司乐山分公司,确保局域网和固定电话系统及移动电话的畅通。调度中心负责井下程控电话系统、通风科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畅通和可靠。灾区电话由救援队负责进行维护,确保畅通。

(2)矿调度指挥中心至少应配备的通信设备(见下表):

名称 计算机 打印机 传真机 录音电话 能与外界联系电话 井下程控电话

数量 1 1 1 2 2 2

8.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各类通讯设备、矿井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等。可能的应急设备如水泵、排水管、消防器材、医疗卫生器材等。可用的监测设备如KJ-9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自救器、压风自救器、防护服、毛巾、口罩等。

8.3 经费保障

公司财务备有一定数量的现金,各矿设有应急救援备用金50万元。

8.4 其他保障

(1)交通运输:地面交通运输,公司有各种车辆8台,如有紧急情况公司可立即调用集团的车辆使用。井下运输可停止生产确保畅通。地面作为应急的各种车辆必须随时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所有应急车辆立即进入待令状态。

(2)医疗卫生:矿区附近2公里有金粟卫生院,公司与五通桥区人民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武警医院有密切联系,医疗卫生可靠。

(3)治安:公司矿内有保安人员10名,能确保地面秩序稳定。

(4)物资:公司有大型物资供应矿区,矿区有专业物资供应部门。

(5)社会动员:有必要时由后勤保障组进行动员。

(6)技术储备:公司各部门和矿总工程师组成专家组作为技术储备。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必须有以下反应井下实际情况的各种图纸,并存放在调度中心备用。

a、矿井通风系统及避灾线路示意图

b、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c、矿井供电系统图

d、井下运输系统图

e、通讯系统图

f、排水系统图

g、供水系统图

h、供风系统图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在本预案批准之后一个月内,由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组织对各级指挥员、救援队员和工人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否则必须进行再培训。

9.2 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1)培训合格后按程序进行演练,模拟演练指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的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2)救援队除进行日常的训练外,每季度进行一次模拟实战演习,主要演习内容重点对矿井火灾、瓦斯事故现场处置与救人和控制灾情扩散。

(3)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措施计划和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与要求对工人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作业地点各类灾害事故的避灾方法,作业地点和工种变化之后必须重新进行培训。

10 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11 附则

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1)由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预案的维护,有变化及时修改,并组织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

(2)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附件:1、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图

2、龙洞湾矿井应急指挥部通知名单表

3、吉祥煤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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