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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7日

  (3)宣传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北京煤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及其它相关单位和属地区政府等组成。负责对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相关信息,与本市相关部门及区政府做好事故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组织较大以上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新闻口径,适时向媒体发布;开展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同时负责组织、管理到场记者等媒体工作人员。
  (4)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相关区政府,负责矿山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周边秩序维护等工作。
  (5)交通保障组: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有关道路交通的应急保障工作。
  (6)综合保障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成员由事故所在区政府、事发企业及相关单位组成,各保障单位参与,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各个工作组的运转,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
  (7)通信保障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保障矿山事故救援现场与市应急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区应急委之间的联络畅通。
  (8)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配合,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实施医疗救护工作。
  2.5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聘请矿山领域有关专家,组成矿山事故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矿山事故应急有关法规文件制定、预案编制、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灾害科学最新发展趋势的跟踪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2)对较大以上矿山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灾害评估、恢复重建等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3)为较大以上矿山事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3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
  3.1.1本市建立矿山事故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风险管理制度,形成评估、汇总、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综合管理,实现对矿山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3.1.2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矿山事故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故监测体系,完善突发事故监测制度,规范事故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根据矿山事故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3.1.3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区应充分利用北京市安全生产物联网、北京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接收的矿山企业监测报警数据,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矿山事故的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国内外相关重大矿山事故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市相关部门。
  3.1.4矿山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及预警体系,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的监控、报警及处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测、监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报送市、区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按照矿山事故可能造成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时。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
  3.2.2预警发布和解除
  (1)蓝色和黄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主管市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红色预警: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故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建议,经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5)各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发布本地区预警信息,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平台、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特定区域应急短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7)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领导批准后,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相关地区通报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8)预警信息包括矿山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3.2.3预警响应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政府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属地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矿山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矿山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矿山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矿山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矿山事故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政府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
  橙色预警响应:事发地消防队伍和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责令应急救援与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红色预警响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矿山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通知相邻区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
  3.3信息报送
  3.3.1获悉事故信息的公民、单位应立即拨打市安全监管局值班电话(65023616)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向区安全监管局报告。对事故隐患类信息,应及时拨打市安全监管局事故隐患热线电话(12350)告之隐患情况。
  3.3.2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矿山事故信息,应及时报市应急办;发生较大以上矿山事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事发地区政府应立即内向市应急办报告,口头报告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2小时。
  3.3.3重大以上非煤矿山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3.4对于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故,应迅速核实,根据事故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3.3.5报送事故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主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迅速核实准确反馈情况,跟踪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畅通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强化首报意识,加强现场图像信息报送。
  3.3.6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或设施名称);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事故对周边自然环境影响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4应急处置与救援
  4.1先期处置
  4.1.1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4.1.2矿山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立即以疏散安置受影响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4.1.3当上级政府、部门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保护、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4.2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市级和区级两级响应。
  4.2.1区级响应
  对于一般事故,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较大事故,由事发地区政府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处置,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启动市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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