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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8日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是否有人员伤亡、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网页公告和短信平台形式,尽快把信息传到所有相关人员。Ⅲ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司。
6.2.3 预警行动
在应急预警期间,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三级及以上的应急预警期间,每天8:00和20:00前向江苏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按照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配备齐全。
    2)应急队伍熟悉各类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
    4)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2.4 预警结束: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的可能性时解除预警状态,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应急办公室通过网页和短信平台宣布预警解除,中止预警行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3 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由于危险物品保管不善、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均可能导致爆炸、燃烧及泄漏事件。
6.4 预防措施
6.4.1 加强氨区、氢站和油区运行检查和点检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6.4.2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保管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6.4.3 化学运行人员每天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对酸碱储存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即早处理,保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4.4 加强化验、运行和检修人员培训、防止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6.4.5 运行和检修配备合适数量的专用工具,防止工具应用不对引发事故。
7 信息报告
7.1 本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88。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2内线8012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5 内线8095
7.2 即时报告
7.2.1发生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后,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或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应迅速报告设备部主任和部门主管领导。
7.2.2 发生Ⅳ级事件时,发生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突发事件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3 发生Ⅲ级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地方环保部门、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危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导致人身事故的,每级报告间隔事件均为1小时以内。
7.2.4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3报告内容
7.3.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3.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事故的原因、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危险物品性质、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
3)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报警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8 应急响应
8.1 启动条件
发生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8.2 响应分级
按照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II级响应:
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产生的泄漏污染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III级响应:
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或泄漏污染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事件。
Ⅳ级响应:
有人轻伤或处于危险境地需救援,或由于泄漏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2 响应启动
1)发生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发生Ⅲ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8.2.3 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对于Ⅲ级及以上的危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开展工作:
1)应急办公室立即请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首次应急工作会议,研究处置意见;
2)根据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前往事发现场,按照职责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其他各项工作;
3)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调动内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公司请求支援;
4)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江苏省公司报送有关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上级作出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单位,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8.2.4 信息报告
根据掌握的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8.3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1)保三个优先,即:必须抢救和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2)各类油泄漏:立即隔绝系统,开渠引流或用草包封堵将其控制在固定区域,避免直接流入湖河和下水管道;
3)创伤:若人员被液氨、有毒有害液体灼伤、沾染先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等待救护人员,进入现场救援、抢险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
4)中毒窒息:应先使伤者脱离中毒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急救,救援、抢险人员应穿戴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防护鞋、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
5)烧伤、灼烫:立即脱离致害物,迅速将衣服、鞋帽除去,保护、清洁创面,眼睛灼伤的要用清洁流动水进行彻底清洗;
6)其它次生伤害:若泄漏的为氢气、氨等易燃、爆物品时,区域内严禁火种,避免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
8.3 应急处置
8.3.1 指挥与协调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发生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事故,立即汇报上级相关单位和组织,服从指挥和参与开展现场应急处理。主要应急监测分析内容为:
8.3.2 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通道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8.3.3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伤害。
8.3. 4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8.3.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首先隔离故障设备,消除污染源。根据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对污染区域的进行隔离与人员撤离。
8.3.6 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危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3.3 扩大应急响应
8.3.3.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3.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3.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3.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 应急结束
8.4.1应急结束条件:
1)事故中的人员已得到救治;
2)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8.4.2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解除警戒,恢复现场设施。
8.4.3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包括本次事故的原因、处置、吸取的教训、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和考核),报送上级部门。
9 后期处置
9.1 各单位生产人员在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要坚守岗位,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9.2 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9.3 编制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总结报告,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再由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9.4 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实施应急过程评价。
9.5 根据实际对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
9.6 负责危险物品爆炸、燃烧及泄漏事故应急队伍的建设,并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10 应急保障
10.1 通信及信息保障
建立包括领导及各部门领导、专业负责人和电网调度等人员在内的通信录,并保证主管以上岗位人员手机24小时联系畅通。事故情况下,可通过固定电话、厂内调度通信电话、载波电话、手机、对讲机、广播呼叫、企业局域网等方式保证生产指挥系统联系畅通。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11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全厂停电和防汛、消防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2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设备部起草、归口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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